日前,银监会成立由主席尚福林亲自挂帅的银行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银行业相关改革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当务之急是进行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治理体系改革。笔者认为,马年我国银行业要进一步加快改革和创新步伐,首先就必须搬开流动性风险这块“绊脚石”。
2013年的6月和12月分别发生了两次“钱荒”。尤其是12月的钱荒,促使各银行明显加大揽储力度。有的银行将存款利率一浮到顶,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较基准利率上浮10%达到3.3%,有的银行是以“存款返现金”、“存款赠礼物”等违规方式吸收存款,比如一年期定期存款不仅利率上浮到顶,而且每存1万元还可获得40元的现金返还,相当于年利率由3.3%上升到了3.7%。同时,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收益率也先后“破5”、“破6”,最高年化收益率甚至高达10%以上。而诸如阿里、百度、京东、东方财富等互联网金融巨头们更掀起了第二波“抢钱”狂潮,于12月下旬相继推出新的理财产品,抢夺社会资金。可以说,2013年末钱荒的再次出现,让马年银行业流动性风险骤升。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具有极强的传染力、破坏力,是银行最致命的风险之一。其威力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期间得到充分体现。商业银行一旦由于某种原因发生流动性风险,就会加剧银行资金周转失灵,不但影响其盈利水平,极端情况下还会导致商业银行破产倒闭。
从2013年发生的两次钱荒中,我们可以看到,在钱没有通过银行信贷以及其他融资渠道进入实体经济,而是在一系列加杠杆的金融运作后,通过在金融体系内“空转”变成了“钱生钱”的虚拟游戏后,市场资金面就很容易一有风吹草动就大幅波动。银行业“短借长贷”形成“期限错配”,原本是想让资金在各个金融机构间循环往复获取利润,但这种操作直接提高了实体经济经营者的融资成本,一不小心就会压死一部分资金,让企业运转不灵。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即便是总量流动性不紧张,也会将银行业逼进结构性流动性紧张的死角,从而使流动性风险不断积聚。而且,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相比,形成的原因更加复杂和广泛,通常被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信用、市场、操作等风险领域的管理缺陷同样会导致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匮乏,甚至引发风险扩散,造成整个金融系统出现流动性困难。因此,流动性可以说是关乎整个银行发展的生命线。
因此,狠抓主要矛盾严防流动性风险,是新一年银行业工作的重点。
一是按照法人属地导向,率先推进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治理体系改革。近两年的实践表明,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不规范发展,直接推动了资金“空转”,抬高了融资成本,加大了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进而增加了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所以,当务之急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原则上,理财业务可通过在银行内部设立事业部分类管理;同业业务可通过控制同业规模和比重,进行专营部门制改革。
二是先行按照《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尽管中国银监会起草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至今尚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但这不影响商业银行可以先行按照该办法的主要精神去认真进行规范,因为相信该办法作为正式文件其中的内容以及指标估计也不会有太大的改动,而且,正式推出的时间也不会太长,所以,希望商业银行还是应当积极主动迎合制度要求,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三是统筹兼顾流动性与盈利性等经营目标,合理安排资产负债总量和期限结构,在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同时,按照管理层要求,加快信贷资产证券化步伐,“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改善资产的期限错配问题,保持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更有力地支持新的一年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更扎实地做好流动性风险防范工作。
四是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金融基础性工作。目前,银监会正酝酿加快推出银行破产条例。银监会发布的2014年1号文要求国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生前遗嘱”。而且,央行也在今年的工作会议上提到了存款保险制度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管理层的密集吹风,似乎都在为银行破产铺路。正确的理解,这些金融基础性制度的推出,可为银行业改革以及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解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