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显示,2013年全国城市商品房价格在调控中继续大幅度上涨,许多城市年初承诺的控制房价目标落空。预期与现实的巨大反差面前,人们关注有关部门所说的“问责”能否兑现,也在思考调控是否有更好的办法。
不可否认,一些城市房价上涨超过预期,与地方政府调控不力有关。例如限购政策松动可能导致炒房投资需求进入楼市,助推房价上涨。对于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心态打“擦边球”、“变相”拉高房价甚至玩统计数据“把戏”的地方,毫无疑问应该严肃问责。
同样不可否认,政府调控能影响房价,却决定不了房价。一些地方对房地产调控不可谓不重视,执行政策不可谓不坚决,甚至常常自我“加码”打“补丁”,但即便如此,依然难以遏制房价快速上涨。
房价问题何其复杂!记者在一些城市采访发现,住房价格与供求关系、货币供应、市场预期、土地价格、住宅品质、租赁市场等起码六七种因素有关。简单看短期的“均价”变动,并不能充分体现市场真实情况,几十个城市的所谓“均价”对市场也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一种显而易见的现象是,有的房价监测重点城市近年来成交的商品房中首套房比重已超80%,炒房需求基本被卡死,但房价涨幅依然连月保持两位数。这说明,房地产调控或许应当更新思路。
观察近年来的房地产市场,可以发现一些深刻变化。比如,首套刚性购房和合理的改善性需求已经取代投资投机性需求,成为房价较快上涨的主动力;居民收入逐年增长但投资渠道相对匮乏,让买房成为一些人“别无选择”的选择;一些城市房价涨势强劲,但也有不少地方房价连年下跌,房地产泡沫应该说已经开始破裂;随着城市建设界限逐渐框定和土地总量锁定,一些城市在如何确保商品住宅供应上面临新形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而早在去年11月,国务院召开的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指出,“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发展很不平衡,必须从实际出发,发挥地方因地制宜管理经济社会的作用”。这些指导性要求对房地产调控具有强烈的现实指导意义。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需要弄清楚住房的属性、市场特点和地区差异,让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更多由现实的供求关系而非多变的预期因素决定,同时将调控的部分责任下沉给地方,让楼市调控更接“地气”,或许能收到更好效果;“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则意味着政府要“补好位”,为群众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同时,一旦市场调节失灵,政府需及时纠偏。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各就各位、各司其职,房地产市场发展才能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