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日前发布报告称,2013年,加拿大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募股(IPO)筹集资金总额达27亿加元(约合人民币154亿元),比2012年增加50%。这对于刚刚步入新年的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不过,比照充满活力的融资市场,加拿大证券业全国性监管机构的发展却相形见绌。截至目前,加拿大依然没有统一的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业基本由13个省份和地区有关部门自行监管。展望2014年加拿大证券业的发展,证券监管机构仍有待统一。
事实上,因为各自为政、重复监管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上市公司交易成本增加,多年来饱受各界批评。加拿大财政部长詹姆斯·弗莱厄蒂早在2010年就指出,对于一个人口仅为3400万(现为3500多万)的国家而言,有这么多的证券监管机构,这是加拿大金融业最大的软肋。
以金融欺诈案监管为例,据了解,加拿大皇家骑警、省警以及各市的警局,都可以对欺诈案进行独自调查。此外,全国13个省和地区的证监会也有权进行独立的调查。
而对于上市公司IPO而言,程序也嫌繁冗。刚刚卸任不久的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前高级副总裁罗伯特(Robert Fotheringham)向笔者介绍说,公司上市之前,须选择一个省的监管机构。例如,如果在安大略省的多交所主板(TSX)上市,须向安省证券委员会(OSC)注册申请,如果是在多交所创业板(TSXV)上市,则须向阿尔伯塔省或者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注册。
加拿大联邦政府认为,建立全国性单一监管机构,可以提高证券交易效率,并使证券监管机制与国际接轨。
据了解,2009年初,加拿大联邦政府曾提出建立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制定“联邦证券法”。但法案遭到魁北克和阿尔伯塔省反对,理由是该项立法超越了联邦政府的宪法权力。后联邦政府又将法案呈交加最高法院裁决并被否决。
2013年9月19日,经过多年的努力,弗莱厄蒂终于与安大略省及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财政厅长在渥太华签署协议,设立一个全国合作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同时,联邦政府呼吁其他省区积极加入上述协议。至此,联邦政府设立全国证券业监管机构的计划终于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新的合作证监机构涵盖大约2/3的加拿大资本市场,预期将在2015年开始运作,加入新系统的省份不需要放弃证券业管辖权,但须按统一监管条例执行监管,并由各省厅长理事会负责监督。新机构总部计划设在多伦多,并在各省区设立办事处。
尽管如此,新的证券监管系统依然遭到一些省份反对,其中包括魁北克省。该省反对联邦政府设立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的计划,并表示会寻找盟友一起对抗新的系统。魁省认为,设立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是对魁省管辖权的侵犯,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动。
罗伯特告诉笔者,当前所谓的加拿大证券管理委员会,即CSA,是一个证券监管协调组,由阿尔伯塔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安大略省等10个省和3个地区的监管代表组成。
其实,这个工作组是一个过渡机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在全国设立统一协调的证券监管体系,避免重复监管以及简化上市公司上市融资的流程。而在IPO过程中,以在安大略省发行股票为例,加拿大证券管理委员会要求拟上市公司出具一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有关事宜,如果招股说明书符合要求,加拿大证券管理委员会将会核发一份初步招股说明书的收讫凭证,然后对招股说明书进行评估。也有可能就拟上市的公司发表意见,只要这些意见得到解决,拟上市公司将可以提出最终招股说明。
如此来看,CSA仍有待打破区域藩篱。不过,凡事皆有利弊。自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以来,全球证券市场很多都受到严重波及,但加拿大证券市场却在这次全球金融风暴中幸免。笔者认为,除了加拿大金融系统本身制度设计具备较好的抗风险力之外,这种相对分散的证券监管体系或许也有其“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