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6日,东莞市住建局在莞城街道办召开经适房入住前会议,通知准业主自行前往雅园新村验房。但随之而来的是,银行按揭和公积金贷款政策仍不明朗,准业主面临“要一次性缴清房款后才能入住”的尴尬。1月4日,100多户准业主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了入住协议。凭借入住协议,准业主可到雅园新村物业管理处领取钥匙,不少准业主兴奋地表示,将即刻着手搬家,准备在新房里过春节。(《东莞日报》1月6日)
经适房政策,重点保障的是中低收入人群,包括住房困难的城市“夹心层”。但好的经适房政策在一些地方和城市,囿于种种原因而面临落实难。经适房建设总量远远不足,是影响政策落实的一个方面,但更重要的原因是,经适房政策“落地”和“执行”过程中的制度性欠缺。
一些被保障人群,符合居住条件,也获得“批准”,却无法居住,就与配套性制度不到位有关。经适房保障人群,其经济条件较差,在贷款支付房款之时,“成功率”更低,这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经适房的入住率,使得一些城市和保障房“空置”。在西安,多处多地经适房建成六年之久,却一直空置,政策落实不到位,“贷款难”、“交房款难”,让人们对经适房“望房兴叹”。
东莞市出台的“先入住再交钱”的经适房政策,无疑解决了保障人群的困难,也促进了经适房政策的“落地”。符合条件的人群,不再发愁“办不了贷款就拿不到钥匙”,而是先拿钥匙,再办相关贷款手续。这样的政策设计,真正为中低收入者考虑,也让经适房更有民生含金量。
住房保障领域如此,在教育、医疗等公共保障领域也可以借鉴。如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河北、河南、山东等多地,先后推行了“先看病后付费”的诊疗服务模式,不仅保障了广大患者的就诊治疗权益,也实现了“病有所医”的政策承诺;教育领域大幅度减免费用,实现义务教育向幼儿园、高中阶段的延伸,在广东多地早有探索和实践。这些“先住(看病、上学)”保障模式,无疑让政策的善意进一步放大,体现了地方政府执政中的以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