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政府在官方网站公布了15条高速公路收费延期的决定。其中,6条尚未到期的高速公路延至15年的最高收费年限,其他9条已经收费到期的高速公路则“临时性”延长收费期限一年。据媒体报道,在此之外,该省其他高速公路管理经营方也均收到了规定收费时限内延长收费的公函。
对此,山东官方给出了大概4条解释:一是钱没有还完,接下来还有巨额养护费;二是等待新政策,看是否有长期收费政策出台;三是个别路段免费,影响高速公路整体性和完整性;四是免费了不好管理。
只要想收费,总会想出各种各样的理由。在这方面,行政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很大,以至于收不收费,怎么收,收多久,基本上成了行政部门的一言堂,连听证会这样的形式都省略了。这也怪不得有大学教授说出“社会转型期别迷信法治”。
对于高速公路收费,人们的知情权很有限。每年取得多少收入,费用支出几何,并不十分透明。人们最多是从一些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碎片里,拼出一个高速公路收费的模糊轮廓。这是一笔糊涂账,谁知道这个“巨额养护费”是怎么来的?人们有理由揣测,“巨额养护费”是一个筐,什么费用都可以往里装,冗官冗员,大吃大喝,奢华办公场所,都能变成费用的一部分,最后由全社会买单。如果高速公路收费企业在阳光下公开财务,接受人大政协以及媒体的公开监督,在精打细算的压力之下,养护费即使是巨额的,人们掏的也是心甘情愿。怕就怕费用信息是保密的,收费是强制的,那么微词也就是一定的。
谁也不会否认高速公路收费的合理性。我国四通八达的高度公路网形成,靠的就是收费这项“硬担保”,从而让地方政府顺利从银行拿到贷款。但是,既然大大方方的收费,那也要大大方方的晒账单,只收费不晒账单,那叫保护费。
至于“免费了不好管理”,更是懒政思维的表现。依靠价格杠杆管理社会,是政府常用的一种手段,而且是行之有效的手段。但如果政府只会用价格杠杆管理社会,就流于简单化了。免费会引发拥堵,这在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的日子里已经得到验证。但这是另一个问题了。法律规定了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这是国家与社会、公民订立的契约,如果契约可以随随便便地破坏,那么市场经济和法治精神是无从谈起的。打个比方,国家到期兑付给退休人员养老金,这就是契约,是法律,不能说担心退休人员拿到养老金之后挥霍一空,就可以迟迟不兑付这个养老金。
因此,免费之后如何应对高速公路管理,是另外一个政策范畴。相关政府部门应该思考的是如何提高交通疏导的精细化管理,甚至在经过研究测算的情况下,进行一些差别化的政策尝试,都未尝不可。一刀切,找个阿猫阿狗的理由,将收费长期化、无期化,这只会让老百姓认为,政府的权力没有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