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底,原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马俊飞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死缓,赃款合计超过1.3亿元。据报道,自2009年8月上任后,马俊飞最头痛的一件事便是藏钱。金条、美元、欧元、收藏品,逐渐堆满了两所房子。以其任职的22个月计算,马俊飞每月平均受贿近600万元。
老百姓居家过日子,通常最头痛的事情是如何挣钱,而落马巨贪最头痛的事却是如何“藏钱”,这让普通百姓情何以堪。难怪许多网友对马俊飞案审判结果最强烈的反应就是,贪了一亿多,为何不判死刑?从媒体报道看,马俊飞得以“死里逃生”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在案发初期,办案机关只掌握几百万元的受贿线索,而落网后的马俊飞“一股脑地”主动交代了一亿多的赃款、赃物。其二是马俊飞虽然受贿数额巨大,却几乎没有动过赃款。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判死刑。然而,在现实中,“主动交代”与“退还赃款”却成为一些巨贪的“免死金牌”。
通过马俊飞案的一些细节,可以管窥许多贪官堕落的历程。在贪婪驱使下,心存侥幸地收下第一笔贿赂,日复一日,随着不法所得金额的增加,感到绞索渐渐收紧,于是恐惧日增。让许多贪官不敢动赃款的是恐惧也是侥幸心理。这些“胆小”的贪官,其实是在与法律展开博弈——未来如果平安“着陆”,自然有的是时间享用巨款,而一旦被抓,就退赃买命。试想,如果一些官员开始就不敢抱有“以钱买命”的侥幸心理,他们是否可以及时悬崖勒马,避免铸成大错?
防范腐败的发展蔓延,最有效的办法是不断完善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而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对腐败分子形成有效威慑,也是防范腐败的重要手段。死刑不是目的,但对贪官的惩罚应该更为严厉。要让公众服气,让腐败分子“服法”,同时还要起到震慑作用,让官员用好手中的权力,免于腐败。
马俊飞案是铁路腐败系列案件的一部分,也是一起典型的由权力寻租而产生的腐败案件。我国铁路运能长期紧张,内蒙古、山西等资源大省的铁路运输计划和指标更是持续紧俏。各家运输公司搞定主管运输生产的副局长马俊飞,是为了搞到车皮。也就是说,马俊飞手中掌握的对铁路货运能力的调度权力,为其带来了巨大的寻租空间。
在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为首的铁路腐败系列案件中,先后已有12名重要官员落马。铁路部门由于政企不分和高度垄断,产生的巨大权力寻租空间,无疑是众多高官落马的主要原因。铁道行业缺乏透明的规章制度、政策法规,权力过度集中,各种资源的调配都由一个人说了算,这为腐败蔓延提供了肥沃的土壤。除了运能调度,铁路部门另一个贪腐重灾区就是工程建设。2006年我国高铁进入高速发展期,每年国家投入的资金高达数千亿,铁路工程招投标中的权力寻租也为腐败分子带来巨大不法利益。
目前,铁路总公司已代替原来的铁道部,铁路部门正在走向市场化改革之路。今年6月以来,铁总宣布将铁路货运全面推向市场。而这些改革的主要动力是近期铁路货运供过于求的经营压力,改革的核心内容则是实行“一口价”,将以往花样繁多的收费项目进行整合和简化。“一口价”相比过去供不应求时期的“乱收费”有所进步,但仍是政府定价,并没有真正与市场接轨。
在马俊飞案中,各路运输公司为了获得更多运能,如同在拍卖场中举牌一般,竞相把成箱的现金美钞送到贪官手中。当公开透明的市场缺位时,围绕权力形成的寻租平台就会成为一个市场,而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则成为被出卖的对象。成立不久的铁总以非市场化举措救急,可以理解。但未来经济回暖,在车皮再度成为稀缺资源时,权力寻租可能再度盛行,这一点必须警惕。铁路部门的改革必须让市场发挥主导作用,只有如此才能避免“马俊飞们”继续涌现,才能避免国家和公众的利益流进腐败分子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