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失地农民”吓唬人
2014-01-02   作者:李斌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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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谈到土地改革和城市化,某些政策专家立即发出声色俱厉的警告,说大资本要下乡了,农民将要失去土地、流离失所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要发生了。这一下子让人想起了“令人恐怖的旧社会”。笔者要说的是,这些“专家”所说的根本就不正确,国家的经济政策长期深受这些专家的误导。他们一脸忠贞,貌似深谋远虑,忧国忧民,实则是一些南郭先生。其见解之浅薄,逻辑之混乱,不容我们不加以驳斥。

  先说大资本下乡。我国经济的一大弊病就是集中度太高。土地改革以后,资本与生产要素将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其表现之一就是资本下乡。资本深入农村,建设农村,使得农民的收入与生活水平向城市靠拢,这不就是消除城乡差距和追求共同富裕的具体行动吗?这是我们求之不得的效果,也是土地改革刻意要造成的情势。然而,这样的行动,在一些人看来,也许已经与英国历史上“羊吃人”的圈地运动差不多了。我不想说这是一种污蔑和丑化,我只是猜想,某些人之所以这么来看这个问题,很可能是因为他只读过描写“羊吃人”的书。

  资本去买地,一个愿买,一个愿卖,这是两相情愿的事,而在某些人看来,这就是剥削和掠夺,因为在他的眼里,买地的人总是很坏,而卖地的人则总是手头钱紧,而又愚昧无知。所以,这样看问题的人,是不相信农民的智慧的,他们要“替农民做主”——而他们“替农民做主”的方法就是不允许农民卖地。他们可能认为,无论地价卖得多高,农民都是吃亏。他们不把土地当作一种商品,而是当作一种超经济的东西。这是一种“土地崇拜”的心理,是几千年农业社会的遗产。他们虽然整天宣称要增加农民收益,但却暗地里认为,目前的土地体制是最好的:农民临时进城打打工,一有风吹草动,就让他们回乡去。所以,这些人的内心实际上是不愿意接受农民成为和他们一样的永久市民的——当不得不接受农民时,还不忘教育他们“要转变观念”。这些人对于国家经济的未来也是不抱信心的。

  这是不是笔者信口开河,请读者明鉴。不过,我认为,这些似是而非的、“半显半潜”的认识实际上控制了我国的土地政策和农业政策,所以它的危害是很大的,是很有必要明确提出以便让大家公开讨论的。另一个似是而非的认识,就是关于流民与贫民窟的问题。

  一些人经常拿贫民窟来吓唬人。他们显然认为,如果进行土地改革,失地农民涌入城中,城市就会出现大量的贫民窟——这是非常糟糕的。他们喜欢自诩: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成绩就是避免了城市贫民窟的出现。为此,笔者作了一些观察和研究,我发现,这种论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无知的偏见,是一种诋毁和宣传。首先,那些外国“贫民窟”里的情况并非我们想象得那样糟糕,那里只是居住得比较拥挤,配套设施不够完善,不像一般中产阶级和富裕阶层的住房那样宽敞舒适。“贫民窟”这个名词,正是基于这种对比而产生的。这样的“贫民窟”为城市提供了大量劳动力和服务,创造着不菲的经济收入。在这些“贫民窟”之下,不乏人间的温情和幸福,其中也长成了众多优秀的人才。假如那里的条件真是极端恶劣的话,是不可能出产那么多人才的。

  如果按照这些发达国家的标准,我国其实也有贫民窟。例如,位于北京市中心的那些如今业已寸土寸金的单层瓦房(俗称“四合院”),其实大都可以归于“贫民窟”之列。至于广大农民的简陋住宅,绝大部分也是如此。由于严格的社会控制措施,我国的贫民窟分散在各个角落之中,难以集中起来,这就让有些人误以为,我国不存在贫民窟。在外国的贫民窟之中,可以实现家庭的团聚,可以享受天伦之乐,所以,“贫民窟”在很大程度上是基本的就业权利、休息权利、迁徙权利、受教育权利、家庭团聚的权利以及恋爱与性交权利的体现;而在我国,这些权利却因为僵硬的土地与房产政策而遭到了压制,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自诩为“没有贫民窟”呢?可以大幅度降低房租开支的群租现象,由于它让人联想到了“贫民窟”,所以也被禁止了。两地分居现象在我国是家常便饭,是已经维持了六十余年的悠久传统。这种落后的体制,此时不改,更待何时呢?

  市场化体制的一大好处,就是它不掩盖问题,通过充分地暴露问题,使人们正视和重视它,然后再逐步求得解决。那些反市场的做法有一个特点,就是掩盖问题。农民每家每户一个院子几亩地,难道就可以掩盖农民的贫困吗?因为某些农民是贫困的,那么就要一边把他当作城市里的临时居民来对待,一边禁止他卖出乡下的房子以防止他有财力在城市中寻找住处吗?扶贫与救济都要货币化地运行,而不能脱离经济核算的轨道,否则就不是对穷人真正的关心。因极端贫困而流浪的人口是极少数,不能为了防止这种现象而不推行可以让绝大多数人都受益的改革措施。少数极端贫困人口的命运也不会因此而改变。恰恰相反,抱残守缺的政策正是与对穷人进行货币化救济的消极态度相联系的。这些人所没有明说的意思是:把农民约束在土地上,国家就可以少花钱去救助他们。为人口流动设置种种障碍,强调和夸大人口流动的“害处”,不过是觉得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比较麻烦,所以,这不过是政府部门在给自己行方便而已。这些人是不懂经济学的,不知道怎么样创造繁荣,不明白什么是大账,什么是小账。

  农业、土地与房产政策上的种种严重失误,各个中央级的研究单位要负上很大的责任。其中的许多专家知识陈旧,思想保守,大都是理工科出身;这些人的头脑主要是用反市场的学说装备起来的,未曾接受过现代经济学与社会科学的教育,却终身任职。继续任用他们,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将是难以完成的。“我国经济浪费能源”、“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要对高科技产业实行优惠”、汽车业的整体合资政策、强制无线通讯业实现国产化、用行政办法来增加粮食产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房屋供应过剩”、“城市化浪费土地”等等,都是这种反市场思维的产物。一些决策失误,政府领导人承担了责任,但却鲜有政策专家承担责任的。大城市忍受高房价和土地短缺这么多年,统计数据却表明,这是完全不必要的,对此,是不是该有专家给个说法呢?

  最新的政策动向是,今后的土地供应还要继续严格控制。对于这种与土地改革相向而行的政策,我们又该作何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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