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简称“国九条”),这是我国出台的首个专门用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法律性文件。此文件的出台结束了投资者保护缺少专门法律的局面。此文件由国务院办公厅而非证监会颁布,也说明“国九条”意义非凡,它不仅是填补空白的“第一个”文件,也将成为此后中国证监会开展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
其实,“保护投资者”的这一法律规范性文件在2013年年底出台不是偶然的。回顾2013年这一年以来的证券监管政策,从“中证投资者发展中心”挂牌成立、万福生科案处罚到证券期货执法情况,不难发现中国证监会的最大变化在于监管理念的转变:从重视发挥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转为重视保护投资者。因为监管者发现,保护不好投资者,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就不能正常发挥作用。而保护投资者,主要便是要保护广大的中小投资者。
这说明,自2013年以来中国证监会正在试图改变“融资者强、投资者弱”的失衡格局,监管理念和监管政策也在由发挥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转为保护投资者。而“保护投资者”政策一直以来缺少法律支撑,在“国九条”出台之前,中国证监会尚未正式出台任何保护投资者的专门法律条文。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国九条”其实是将证监会的政策升级为国家法律规范。笔者认为,之所以确定由国务院办公厅来颁布这九条意见,原因在于保护证券投资者,不单单是证监会一个部门的职责,仅从法律层面来看,它还需要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的鼎力配合。由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九条保护意见,将会使投资者保护工作更给力、更高效。
当然,“国九条”的出台不是“保护投资者”工作的结束,而应该算是刚刚开始。围绕着“国九条”的九条意见,还有很多很多工作要做。比如,一是需要修改完善《证券法》和其他配套制度,增加上市公司退市保险(放心保)条款,增加专门保护投资者的条款,确定投资者保护自律组织和其职能等;二是司法机关需要完善证券侵权民事诉讼制度,目前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急需修改,最高法院正在起草的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司法解释还没有出台;三是如何成立专门的证券期货仲裁机构和调解机构,行政和解能否可行,如何处理行政和解和行政处罚的关系;四是怎样发展服务中小投资者的专业中介机构,怎样调动社会律师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律师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法律援助等。
希望“国九条”的出台能够给证券市场投资者带来一个利好消息,愿投资者的春天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