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就《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作出说明。《纲要》提出的24个主要指标大多数达到预期进度要求,少数指标已提前完成目标。但能源消费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能源消费结构、氮氧化物排放量等4个节能环保方面的约束性指标实现进度滞后。
徐绍史在说明中指出,节能环保指标拖了十二五规划后腿,是经济增长速度超过预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较慢、能源结构优化调整进展不快、部分企业减排力度不够等原因所致。而从这些原因映射出去,更需要追索的是,经济增长何以超速,旧的经济模式何以难以触动,企业行为何以不能纠正?在节能环保问题已然上升为公共挑战的今天,更需从深层面找到答案。
粗放式经济增长模式的坚硬外壳之所以不能打破,当然有宏观经济形势的客观原因。十二五规划启动的2011年,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主要经济体,都处于抗击金融危机的刺激政策周期。流动性的大量释放,习惯性地对旧的产业结构形成了支持,催生了三高产能的大肆扩张。同时,由于银行业信贷结构没有优化,国有企业得到了更多的优惠。地方政府对于国有企业的依赖度也前所未有加强。在资金和监管双宽松的格局中,一些地方国企和民营实体中的高污染、高排放大户一样,共同成为主要污染源,使得环境资源再遭损害。
短期的财税、就业利益既然易得,需要支付成本的产业结构调整自然被置于次要位置。各地一度出台的大规模产业振兴计划,少有新经济的实际部署,多数是传统项目的大量复制。由此导致产业转型在许多时候,仅仅在政策表述上得到了强调,而无法转化为具体行动。
出于同样的考量,唯GDP论在这一轮产业扩张中,不是被淡化而是被强化了。尽管其间也曾实施过拉闸限电等强制性的节能措施,但生产活动中的单位耗能并未得到优化。系统性的节能应用固然难以全面展开,行政式的节能措施也在GDP考量下遭遇了强大阻力。
节能环保的历史欠账,总是要还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淡化GDP考量,加大去库存化进度,实施最严格的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均已上升为最权威的政治意志。民意和政策的共同诉求,已为节能环保领域还债创造了环境。事实上,这笔欠账也已拖欠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