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需增加中小城市吸引力
2013-12-19   作者:曾福斌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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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就户籍制度改革接受媒体专访时称,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随着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召开,与城镇化相关的各方面制度改革也正式破题,户籍制度改革算是其中之一。不过,在户籍制度的改革上却出现了人民意愿与改革方向不一致的地方。

  关于户籍制度,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到,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现实却是,对于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特大城市,人们挤破头想落户,但对于基本放开户籍限制的中小城市、建制镇却并不感冒。因为户口与房产联系紧密,反映在房地产市场就是房价冰火两重天——一、二线城市房价继续稳步上涨,一线城市甚至出现大幅上涨,而三、四线城市却有不少开始下滑,甚至出现所谓的“鬼城”。

  导致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附着在户籍上的利益较多,大城市资源优势明显,如就业机会、社保、医疗、教育等等。中国已实现52%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但只实现了35%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17个百分点之差使2亿多名农民工难以享受到城镇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倘若现在就放开大城市、特大城市户籍限制,按照人民的意愿选择落户,现有的几个特大城市肯定无法承受如此大规模的人口落户。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已经呈现出大城市病,房价飙升、雾霾污染、交通拥堵、医患关系紧张等等。

  很多中小城市户籍的吸引力并不强,有的甚至不如农业户口。国务院从2009年起推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它从本质上说更多的是对农民的一种福利,再加上本身承包的耕地、宅基地等,这些均与农业户口挂钩,而中小城市户口对他们来说,可能并没有足够的吸引力。

  所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一是需要与附着在户籍上的利益脱钩,这与土地制度改革密切相关;二是要增加中小城市、建制镇的吸引力。这需要政府合理引导,对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引导产业转移、增加就业机会。只有实惠看得见摸得着,宜居宜业,中小城市才会产生吸引力。除了有序引导增量,当前更应该优先解决存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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