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禁带酒水是霸王条款吗?
2013-12-12   作者:喻涛(杭州 媒体人)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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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工商局日前向社会发布了京城餐饮行业常见的6种不公平“霸王条款”,其中包括“禁止自带酒水”等,消费者遇上以上霸王条款,可拨打工商热线投诉举报。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所谓霸王条款是说餐饮企业处于垄断地位,利用自己的垄断店大欺客伤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是,餐饮业是竞争激烈,准入门槛低,开放竞争充分的领域,谁都没有能力垄断。

  一家餐饮店要想挣钱,必须千方百计讨好消费者,竞争的压力随时存在,这是市场的逻辑。既然餐饮行业不存在垄断,霸王条款的指责自然很难站住脚。那么餐饮店为什么会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呢?事实上,并非所有的餐饮店都如此,一般是那些地处繁华地段、生意非常火爆的餐饮店才会做出这样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餐饮店的酒水一般都会比外面商店贵很多,即使门口就是便利超市。设想在同一家繁华的餐厅,有两桌同样多的人点了一样的饭菜,区别仅是一桌点了酒而另一桌没有。通常,点了酒的那一桌吃饭的时间会比没要酒的那桌要长很多。对于这家繁华的餐厅而言,许多顾客要用餐都得排队等号,时间非常宝贵,无论是收取偏高的酒水费用还是收取开瓶服务费,只是针对上述不同群体所做出的差别定价而已。

  可惜的是,这样的事被视为霸王条款。自由市场中,不光消费者有自由交易的权利,餐饮店也有,而把禁止顾客自带酒水的规定视为霸王条款,则是对餐饮店一方自由交易权利的干预。这样的法规严格执行,结果会是饭菜价格的上涨。

  很多人认为,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来自于相关法规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管。其实,企业之间的相互竞争便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最好保障,因为消费者总还是有得选。也就是说,应该让市场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起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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