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体力劳动者率先延退不妥
2013-12-12   作者:冯海宁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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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我国将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式,以一年提高几个月的“迈小步”方式进行。胡晓义强调,目前并没有听说过“率先延迟公务员退休年龄”这样的建议。据悉,男50岁和女45岁是目前现行规定的最低退休年龄,可能会成为延迟退休政策的先行者。

  从现行规定来看,男50岁和女45岁是现行规定的最低退休年龄,而这个群体基本上都属于重体力劳动者,甚至是失去劳动能力的人。那么,让这个特殊的群体率先延迟退休可行吗?这个群体是否愿意首先延迟退休?或者说,这个群体首先延迟退休对于整个养老改革是正面意义大还是负面作用大?这些问题值得思考。

  让重体力劳动者首先延迟退休并不可行。尽管让这一群体首先延迟退休有多重考虑,比如,他们原来的退休年龄过早,再加上延迟退休能增加他们的退休收入,所以,让他们率先延退。但我们要意识到,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由于过去是重体力劳动,身体透支很大,让他们率先延迟退休,很可能会影响身体健康。

  而且,让重体力劳动者首先延迟退休,可能会遭到他们的反对,因为他们辛苦劳动之后更想早日领取养老金。如果强行让他们首先延退,从某种意义来说缺乏人性,原因是,从身体上来说他们已经不适合延迟退休,从心理上来说他们反感延迟退休。尤其是,让失去劳动能力的人首先延迟退休,使人觉得这一改革缺乏起码的人性关怀。

  选择哪个群体作为延迟退休的先行者,显然,具有榜样、标本、引领的价值,非常重要。如果率先延迟公务员退休年龄,会让人觉得是在有意照顾公务员,因为公务员最希望延迟退休。如果让重体力劳动者首先延迟退休,会让人觉得这项改革是拿弱者“开刀”。也就是说,无论选择这两个群体中谁率先延迟退休,恐怕都不是好标本。

  由于率先延迟退休的群体对于后续改革具有示范意义,所以,必须理性选择,显然,适合担当延迟退休先行者的群体是,像医生、教师等这类专业技术人员,由于他们在过去工作中身体透支不大,又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而且可能也有延迟退休的意愿,所以,最适合首先延迟退休。如果选择重体力劳动者首先延迟退休,无疑,选错了首先延退的对象。

  更理性的做法应该是,除了公务员群体之外,让其他公众自由选择首先延迟退休,把选择权交给那些愿意延迟退休的人,这样,大大有利于后续工作的推进,能为整个延迟退休改革树立一个好的标本。换言之,谁最适合首先延迟退休,不应该由权力部门主观决定、强制实施,而应该由民意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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