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央行发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存款利率市场化近在眼前。
在市场倒逼下,利率市场化衔枚疾进。民间借贷市场已经放开,理财市场的存在,意味着利率已经部分失去管制,央行趁势改革。
7月20日,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7折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从今年12月9日开始,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存款类金融机构)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凭证
(同业存单),以上海银行间拆借利率为基准定价,固定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浮动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在1年以上
(包括1年、2年和3年)。
未来利率改革走向清晰,央行准许大额存单向非金融机构发放,取消长期以上存款利率上限,同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准许民营银行入市、准备不适应市场的中小金融机构破产,最终取消短期存款利率上限。
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金融领域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具有难得的清晰路径,归功于明确目标,与可行手段。明确目标是最终实现资金市场定价,无论是存款还是贷款利率实现市场化。在手段上按照先易后难、保全金融机构利益空间的原则推进:央行一开始收紧贷款下限与存款上限,以防止金融机构利润模式崩溃,恶性揽储大战;而后在稳健的货币政策周期,市场亟须资金之时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贷款利率市场化比存款利率市场化更容易推进,风险更小。最后是顺水推舟,随着投资市场放开,理财产品增加,民间借贷市场放开,存贷款利率事实放松,银行利润构成逐步改变,中间业务收入增加,此时放开长期存款利率正当其时。
利率市场化改革为汇率市场化改革铺路,没有利率市场化,就不可能有汇率市场化。从德国、印度等国的经验看,汇改稳健的根本,是利率先于汇率放开。以往中国对内开放程度严重不足,在制造业等领域,对外资的重视远超内资,在金融领域应避免重蹈工业领域覆辙,自贸区进行部分汇改的同时,在内部全面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与稳健货币政策相匹配,逐步改变价格扭曲、资金错配、泡沫横行等现象。
方向正确并不意味着利率改革将一帆风顺,与德国等国不同的是,中国经济领域的权力色彩,以及对风险的认知。
在资金错配阶段,有太多资金进入低效企业、产能过剩行业,这些患上饥渴依赖症的僵尸企业将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产生天量坏账,如果不能通过改革、破产重组的办法以低成本消灭坏账,银行不得不以滚动贷款的方式遮掩坏账,政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让银行向大型僵尸企业输血以免全盘崩溃。
最大的风险是风险定价机制缺失。从钢贸等领域铺天盖地的全行业坏账来看,从银行、影子银行在该领域半推半就的高风险利润来看,银行的风险定价是缺失的。或者,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如何界定风险、如何为风险定价。以往,只要是大型国企、只要有政府背书,很多银行就闭着眼睛以优惠利率贷款,反正最后由政府兜底,这样的风险定义模式,使银行没有建立起准确的风险定价系统,以往视为稳坐钓鱼台的担保贷款,如今在东南制造基地,坏账呈火烧连营之势。现在被看做万无一失的抵押贷款,一旦房地产价格崩溃,局面将不可收拾。
除了个别地方小微银行,以及那些有产业链大数据支撑的金融借贷外,其他能够准确定义风险、定价风险的机构凤毛麟角。由此造成的情况是,一旦货币收紧,遍地高利贷,一旦货币注水,遍地廉价钱。
原本债券收益率曲线应该成为利率的重要参考,我国的债券收益率曲线充斥着行政色彩,过多的虚假评级,只能弃之不用。而德国金融改革,在信用方面无需支付高额成本。
利率、汇率市场化是未来数年金融主基调,市场化的前提是法治市场与信用市场,否则市场将失效。这一点在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已有明确体现,借贷市场应避免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