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银行不约而同地发出公告,声称将对部分业务收费。例如,12月1日起,农行开始收取每月2元的短信通知服务费;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也将有一些收费调整。多年来,银行因服务收费项目多,颇受社会诟病,在人民银行、银监会、发改委等部门干预下,出台了相关银行服务收费制度规范,尤其在银监会发布《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之后,银行收费项目有所减少,收费秩序有所好转。可为何多家银行近期服务项目收费又现回炉迹象,且收费浪潮再次涌来?
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研发需要投入大量成本,适当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也在情理之中,但关键是服务收费要满足两个社会条件,即切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民众金融消费承受能力,更要兼顾银行当前盈利和长远发展利益。如果脱离了这两个条件,只顾眼前利益和自身利益,那么服务项目收费的合理性就值得怀疑了。当前,中小微企业发展式微,广大金融消费者收入增长缓慢,还要承受物价上涨之苦,银行再增加服务收费项目和抬高服务收费标准,对大量中小微企业和居民来说,无疑于雪上加霜。同时,银行虽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但服务项目收费程序也要符合规范,按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银行自身公布收费信息不能作为增加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本来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已经够多了,中间业务收入已占较高利润比重。今年前三季度,上市银行共实现中间业务收入4401.72亿元,同比增长27.67%,增速大大高于当季上市银行13%的净利润增速。此外,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中间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1.31%、58.64%和60.63%。而如果银行仍不满足目前巨额中间业务收入,还靠大肆增加收费服务项目来确保其利润增长,其实质就是对消费者利益漠视和对原有垄断“暴利”经营的依恋;如果银行这种收费行为得不到有效抑制,银行服务就会激发新一轮社会不满。
针对银行服务项目收费的回潮,银监当局、物价等政府职能部门不能无动于衷,应想方设法构筑金融消费秩序。应对银行宣布增加的收费项目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其中不符合政策规定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对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利用竞争机制倒逼银行在收费定价上更加审慎。落实收费听证制度,将银行服务项目收费向社会进行公示,对外及时发布信息,广泛征求消费者意见,让客户对银行收费项目有所了解和认识。加紧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建立成熟的金融消费秩序,让广大金融消费者在银行收费中具有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