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06年的同名规定同时废止。这一轮规定的独特性在哪里?为何7年前的规定存在时间这样短暂?此次规定能否终结屡发文件规约的怪圈?
面对此次规范公务接待,人们的视角多了一个维度。然而,我们有理由相信,它将以真正的制度刚性,扫除屡禁不止的顽疾。这不仅是由于,此次规定是从反浪费的党内法规出发,而针对具体领域的专门细化;更是由于,中央自去年转作风以来,已在诸多具体领域卓见成效,让人们看到制度只要执行必定有力量。
去年曾有消息传出,从国家层面公务接待禁鱼翅需要3年时间,而温州等地出台的具体公务接待细则,已把鱼翅、茅台禁了。事实上,也就一年多时间,中央层面的全面规定就已推出。这样的提速和提质,同样让人们看到了积极的信号。
此次规定亮点频出,恰恰就在于它针对社会关切的热点焦点,规定得明确而严格。“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
从制度操作层面讲,不存在不好执行和模糊地带。现在剩下的唯一问题,就是能不能照章办事。
更有意味的是,此次规定充分发挥了监督与惩处的制度刚性。比如,“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这样的清单,恐怕会令被接待者心惊,担心某一天会被公开。
显然,这样的担心必将成为现实。因为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单位将公开有关公务接待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以接受社会监督。有关公务接待情况还将被监督检查。有关违规违纪行为将被查处。尽管这不等于每次接待都会完全透明公开,但这样的规则将会对各方产生约束力,最终迫使各自作出合乎规定的行为。
这正是制度的力量。明确,具体;可执行,可操作;有监督,有制约。祛除了模糊地带,一些违规行为就无处藏身,制度想变形走样就没那么容易。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公款吃喝这个大漏斗,乃至三公消费这个更大的漏斗,才会被一个一个地安上阀门。而这个阀门的开关,掌握在监督者手里,一个为上级,一个为公众。上级严格惩处,公众盯住不放,如此虽或有顶风者,但要想成灾,却并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