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存量发行不能一厢情愿
2013-12-04   作者:皮海洲(知名股评人)  来源:京华时报
分享到:
【字号

 
  皮海洲

  证监会11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鼓励持股满三年的原有股东将部分老股向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存量发行)。同时,新股发行超募的资金,要相应减持老股。12月2日证监会又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这也意味着一旦IPO正式开闸,存量发行就可以进入正式操作阶段。

  应该说,对于存量发行的出台,不论是监管层还是一些业内人士都是寄予了厚望的。一方面是希望通过存量发行来抑制新股高价发行与超募问题,另一方面是希望通过存量发行来解决大小非问题。

  不过,投资者不能对存量发行一厢情愿。实际上,存量发行并不像投资者想象的这么简单。虽然从表面上看,存量发行通过增加一部分老股流通,应该可以降低发行价格,但正因为老股要上市流通,这就使得发行人有推高发行价格的冲动,以照顾老股东的利益。目前在二级市场上,为了照顾大小非减持,上市公司各种利好频传。而一旦老股要选择在发行时套现了,谁能保证发行人不准备各种各样的利好来为推高发行价格做准备呢?

  而从解决超募与大小非问题的角度来看,虽然在存量发行的机制下,IPO没有了超募资金,但投资者拿出来的资金并没有减少。这部分资金被大小非拿走了。可见,存量发行并没有真正减少大小非数量,而只是让大小非提前套现了。并且超募的资金让老股东们拿走了,投资者的付出没有带来相应的投资价值增加。

  其实,就解决“三高”发行与大小非问题而言,完全有其他有效的方法。比如在IPO公司大量排队的情况下,可以让愿意低价发行的公司率先发股(这也是一种市场化的选择),而要解决大小非问题可以引入优先股制度,将大股东过多的持股转为优先股,这样大小非的问题也会得到缓解。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集成阅读:
· 证监会发存量发行规定 持股满3年才可发售老股 2013-12-03
· 证监会:新股发行市盈率取消“25%规则”推动存量发行 2013-11-30
· 存量发行值得一试 2013-06-14
· 上证所与监管部门探讨存量发行问题 2012-05-18
· IPO新政将剑指存量发行 2010-12-20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