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政府组成以来,将转变职能作为第一件大事,目前已取消下放334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简政放权成为深化改革的“马前卒”和宏观调控的“当头炮”。成立刚满一个月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准入体制改革是其核心,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是最具含金量的变化。这恰恰是与政府职能转变直接对接的。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创新政府监管方式。会议指出,建立高效透明公正的现代公司登记制度,是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总体部署和改革方案中又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李克强总理在谈到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要重点抓好“接、放、管”时指出,“管,就是把该管的管起来、管到位。”管什么,当然就是管“该管的”。然而,在全面深化“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为核心的改革进程中,我们不可能对“该管的”已经一目了然。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笔者借用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的一段话来回答这个问题,也许不一定很不恰当,但二者间还是有一定联系的。他说,“要像防止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了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延用于此,就是说,对那些是否该管的东西还没有太大把握时,宁可少管、不管,而不要多管,更不要严管。这是因为,不恰当的多管和严管很可能是扼杀创业创新活动的。
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怎么管的问题同样值得高度关注。首先,规范监督和管理行为,克服随意性。这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也是解决当下存在于行政管理中诸多弊端的重要前提。其次,充分运用市场化、社会化和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实现科学有效的监管。第三,要在企业自我管理、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和相关社会组织监督的基础上,给行政管理更加精准的定位,进一步提高其维护经济运行效率、社会公平正义的权威性。
行政管理作为服务型政府的一项职能,本质上是政府的公共服务。唯有从这个意义上认识问题,才能实现科学有效的行政管理。例如,在大幅度取消审批、放宽准入的条件下,政府要进一步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为企业、为市场提供一个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统一查询的公共平台,并且从立法、司法的层面,推动企业信用等级评估,降低企业遵纪守法的成本,提高企业违纪违法的成本。由此,就在推动社会诚信、企业信用的同时,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所以,要从形成和建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体制入手,逐步优化政府行政管理的程序、环节和各项职能及行为。
另外,最好不要加“严”这一类近乎最高级的形容词,就像以前在某些地方治安状况不好时,当地政府通常喊出“严打”的口号,说监管就监管,说管理就管理,加上一个“严”,彼此就远了很多,甚至有些对立了。这无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