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在接受新华社等媒体采访时表示,税制改革也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是深化税制改革的一个重点内容,下一步房地产税改革方向是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收,配套推进“清费立税”。
楼部长这番话澄清了一个重要问题——房地产税改革绝不意味着简单增税,而是在做“加法”的同时,做“减法”;在增加保有环节税收的同时,清理、减少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费。这样的改革思路不仅契合“费改税”的趋势,而且与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的改革方向相吻合。
此前,对于开征房产税的目的、是否有利于抑制房价?坊间有过长时间讨论。公众最大的担忧在于,征收房产税增加房屋持有成本,固然有望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甚至降低房屋空置率,但正所谓
“羊毛出在羊身上”,政府向一种商品多征税,可能最终导致该商品涨价而不是降价,最终会体现在房价上,并层层转嫁到购房者头上。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前不久透露,根据官方数据粗略估计,2012年政府和银行从房地产获得收入近4.8万亿元,占全年房地产业销售额6.4万亿元的75%。这个数据道出了一个事实:政府从房地产市场获利太多。政府所获之利除高额的土地出让金外,就是名目繁多的税费,遍布房地产市场的各个环节,而无论哪个环节的税费,最终都无一例外地由购房者埋单。
楼部长的上述表态,无疑有利于解除公众疑惑,“立税”与“清费”并举,意味着此项改革意在调整房地产市场税费结构,并不是简单增税。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对民众一直呼吁清理房地产不合理税费作出的回应。而在做“加法”的同时,做“减法”,不仅可以让房地产市场税费趋于合理,而且使得开征房产税“师出有名”,有利于减少改革阻力。
但是,另一个疑惑随之而来,那就是“立税”与“清费”会不会像剃头挑子一头热——政府对增税热情高涨,对减少税费却冷漠。必须承认,政府也有逐利冲动,增税容易减税难,这样的情形并不少见。房地产税的改革应避免重蹈覆辙。
增加房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应以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费为前提,即“立税”应以“清费”为前提。房地产税改革应以不增加整体税费负担为原则,这既是抑制房价的需要,也是改革获得民众支持的关键。要做了这一点,除了精心设计改革方案、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外,最重要的是把改革目标定位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而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