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小产权房要申旧策也要出新招
2013-11-25   作者:李星文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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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正确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改革措施,坚决遏制最近一些地方出现的违法建设、违法销售“小产权房”问题。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性住宅,由于开发时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其价位跟普通商品房比非常便宜。小产权房原本处在法律所不允许的灰色地带,虽然开发和购买者众,但其非法性质从无疑义,每每处在被取缔和被清理的风声鹤唳之中。然而,三中全会上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改革方向后,小产权房利益相关者一时间“士气大振”,持有者鼓噪要恢复合法地位,开发者忽悠更多的人前去购买,一时间竟出现了热气腾腾的反常景象。

  在这种一厢情愿的狂热气氛中,两部委的紧急通知如同当头棒喝: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仍然被定性为“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其严重后果是“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有鉴于此,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仍然不受法律保护,在建、在售小产权房的行为仍然要“坚决遏制”。如果说因为某些人刻意混淆视听,公众一度对小产权房的性质和前景产生了错觉,现在问题已经厘清:不管有多少人与此有涉,不合法就是不合法,“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趁早打消为好。

  当然,小产权房是地产业特定发展时期的产物,不合理的高房价和监管者的不作为也是重要的推动因素。既然过错不全在开发者和购买者身上,板子就不能全部打在他们身上。既然参与者众、下情复杂,清理小产权房时也要在合法的大前提下灵活以对,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解决问题。久拖不决甚至纵容小产权房“洗底上岸”,那是对土地违法的纵容,是对循规蹈矩购买普通商品房者的不公。但全然不给出路,以“一刀切”的方式强硬“消灭”小产权房,也非实事求是的做法,而且极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

  为今之计,对于那些严重破坏城市规划和耕地红线的小产权房无需手软,取缔和重罚一批是不可避免的。而对于那些通过补办手续和补交税费能够纳入城乡建设版图的项目,则不妨找一些折中的解决方案。不管是欠交的费用,还是违规的代价,该付出的成本一分钱也不能少,该打的板子也要照打不误。时移事异,脚印杂沓,各地的房地产市场各有差异,一家一户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所以不能强求找到所有人都满意、所有情况都适用的万能定律,重要的是认清问题的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因势利导,拿出各方都能接受的妥协方案。

  小产权房的问题已经拖了很久,再拖下去只会更加难办。两部委的紧急通知其实是重申了以往的政策,更进一步的破解之道也应该尽快跟上。从大的方面来说,应该尽快理顺整个房地产业的价格机制,让商品房价格回归普通家庭稍加努力就能够到的位置上,这等于是对小产权房实施釜底抽薪,让其有限的价格诱惑无法抵消违法风险,不再产生增量。从小的方面说,小产权房的存量究竟如何处置也要有可操作性强的办法出台,尽快迈出全盘清理的脚步。存量和增量都有了应对之策,小产权房问题的彻底解决也就时日可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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