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央行行长周小川就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改革发表署名文章,对拟分“三步走”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作了原则性阐述。事隔一天,央行副行长胡晓炼立即就利率市场化给出了较明确的改革路线图。央行贯彻三中全会《决定》出手不慢,市场和舆论双双予以了正面评价。
利率市场化对于央行,是借用价格手段调控货币投放量和投向的主要调控工具。多年来,国内绝大多数政府价格管控皆被革除或放弃,惟有银行存贷款利率一直归央行说了算。这一做法的初衷是规避因利率失控导致的金融挤兑风险,尽管其在特定的市场发展阶段之特殊作用不能轻率否定,但时至今日,其与生俱来的弊端也到了必须革除的关口。利率原本是优化配置市场资源的一根撬杠。利率由央行定价,等于长期将这根不可多得的关键性调控撬杠弃之不用。
然而,利率市场化这些年也并非毫无松动:进入新世纪,央行先是将利率“一口价”改为只规定存贷款基准利率;再是允许银行在执行基准利率时可小幅浮动。紧接着贷款利率最大下浮幅度放宽到30%,存款利率最大上浮至10%。由于小步放宽利率管制被证明风险尚可控,央行于今年7月彻底放开了贷款利率,只剩存款利率上限仍被限制在上浮10%的限度。
鉴于此,拟分“三步走”的利率市场化实乃过程性改革,最终目标是废止存款利率管制,实现利率真正市场化。打个比喻,眼下通过利率配置市场资源类似于“单轮驱动”,一旦存款利率也完全放开,借助利率配置市场资源就可实现“双轮驱动”,其配置效果当然不可同日而语。
用利率调控市场资源合理配置抑或择优配置,通俗地讲,就是存款利率上浮管制一经取消,百姓就会选择利息高的银行存钱,眼下银行间以网点多少取胜的吸储规则就会逐步改变。这意味着某银行要想多放贷就须以更高的存款利率来获取放贷资金。而银行吸储成本抬高后,若要继续保障原先的存贷利差(银行主要利润源),银行就得珍惜到手资金之使用。这样的珍惜又迫使银行对贷款项目作市场化的择优选择,继而弱化地方对银行信贷投向的“摆布”。
时至今日,为防信贷资金流向落后产业和重复建设项目,中央政府惟一的监管手段是下达种种“限贷令”或“禁贷令”。可基于地方从中作梗,中央“两令”到了地方基本不起作用。而一旦存款利率管制被取消,银行因存款来之不易,对放贷项目的回报率就会斤斤计较,从而能在很大程度上真正切断对诸如落后、重复建设项目的资金供给。为何利率完全市场化的国家很少有重复建设之困,奥妙正在于此。可见利率市场化对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是何等的急切。
前些日子,一份阐述人民币持续“内贬外升”的报告在全社会引发强烈反响。笔者不敢说,存款利率管制取消后,人民币存款利率低于CPI涨幅的局面能根本性改观,但取消管制而导致存款利率走高,至少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百姓的余钱损失。何况,存款利率提高后,对股市、金市、期市、楼市调控皆可产生不同的正面影响。
深化金融改革,还包括大力发展中小民营银行。眼下,不分贷款对象大与小,信贷市场基本由大银行统吃,在内行眼里,统吃现象不打破,新组建的中小民营银行就缺乏经营空间。存款利率管制取消后,出于经营成本之考虑,大银行会逐步退出中小企业信贷市场,腾出的市场空间正好由中小民营银行开展“熟人信贷”予以填补。故而,利率市场化还是优化国内银行业结构的隐蔽推手。
既然利率市场化势所必行,为何改革还得分成“三步走”?解疑释惑,笔者以为,存款利率管制彻底取消前,为防止基层银行网点不计成本、不顾后果开打“抢钱大战”而引发大规模的挤兑风潮,存款保险制度必须建立在前。否则,面对数不胜数的银行网点,央行及各地监管机构是鞭长莫及的。眼下,市场热衷于猜测存款利率管制究竟何时取消?笔者以为猜测全无必要,只须盯紧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