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生育政策方案出台后,双胞胎家庭能否再生育二胎?北京卫计委相关人士出面澄清,“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就不再适用此次新政了。
若严格从文字或逻辑上较真,“单独二孩”当然确实不等同于“单独二胎”。毕竟,“双胞胎”等“一胎多孩”生育情况确实客观存在。因此,如果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也的确并不严格符合“单独两孩”政策。
但是,回到具体的生育现实,又不得不说,这种严格区分“二孩”与“二胎”差异、过于在意计较“二胎”还是“二孩”的做法,恐怕并没有太大的现实必要和实际价值。因为一个简单明显的事实是,在现实生活中,尽管“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确实存在,但又不过是一个发生概率极低的事件。如中华医学会的数据表明,“正常情况下,双胞胎的自然发生率大概在1/88左右”。这意味着,现实中,“二孩”与“二胎”事实上是高度重叠的,二者不重叠的差别仅有1%左右。
国家卫计委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单独两孩”政策落实后,“在全国范围内将影响1500万至2000万人”。据此计算,“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单独家庭,最多涉及也不过就是20万人左右。因此,即便允许这些夫妇都生二胎,也不可能新增多少人口。更何况即使政策允许,在现实中这些已有“二孩”的夫妇也并不可能都会有生二胎的生育意愿。如日前《人民日报》的调查显示,“如果没有生育政策限制,想生三个孩子的仅占6%”。这也就是说,那些“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单独家庭,不仅总体数量原本就非常少,其中具有“想生三个孩子”意愿的比例更是少之又少。
地方计生部门这样的敏感较真,在逻辑上或许并没有什么不对,但联系最近不少地方计生部门一再强调的“抢生二胎算超生”、“仍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又难免会让人产生一些疑惑和不安。比如,这是否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虽然“单独二孩”政策已正式公布,但我们的一些地方计生部门所习惯的依然是一种“管制”色彩浓厚、以“严控人口”为主要特征的计生思维?而在“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这种过于单一的计生思维,是否也已显得不太合乎时宜,同样也有“逐步调整”、“加快转变”的必要?
有鉴于此,笔者建议,地方计生部门与其忙于澄清“二胎”还是“二孩”,还不如集中精力尽快做好下面这样一些事情:一方面,抓紧修订相关具体计生法规,为“单独两孩”政策尽快落地做好充分准备;另一方面,进一步为“单独二孩”政策的顺利启动实施,采取更多能彰显“公共服务”理念的配套措施,比如大幅改进简化现行显得过于繁琐的计生办证程序,彻底化解长期以来饱受诟病的计生“办证难”,确保计生行政能真正从“管制”走向名副其实的“计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