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显示,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有69个,北上广深等4个一线城市涨幅均超过20%,上海涨幅为21.4%,首次成为全国最高。值得注意的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分项中,上海也以上涨21.7%成为全国第一。
“高房价从来都不是‘房子’的问题,关键是背后的利益资源。”
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刚需犹在,攸关百姓安居、国家稳定。有媒体指出,在一个高房价的表象背后,是土地财政的痼疾、土地供给制度的僵化,是税收征管体系的不完善、不合理,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是收入分配的不平衡、住房资源占有的不公平。
十八届三中全会用“惊艳”的改革魄力提振民气,引发舆论热议,其中少不了关于中国楼市的解读。虽说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但必须有渐进式推进的决心,"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对于中国的楼市调控,习近平总书记的警语当被谨记。尽管未直接点名“房价”,但全会确定的改革大方向中,还是有多处表述回应了人们对房地产市场改革的期待。其中既包括明确提出的房地产税改革,也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既包括建立全社会房产基础数据统一平台,也包括“探索实行官邸制”;既包括“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也包括“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不过,虽然改革的大方向已经确定,但具体到执行层面挑战不小。
梳理下来,自2009年12月份以来,国务院层级的楼市调控政策已经历四次升级,分别是2010年1月的“国十一条”、4月的“国十条”、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2013年2月20日出台的“国五条”是第五次调控升级。可是,现实却是“越调越涨”,作家“陈村”调侃:应该出个“国250条”来治理。
犹记年初,全国有至少35个城市提出了今年房地产调控的“军令状”。10个月过去,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除温州外,其余城市全部上涨。其中,21城市房价涨幅高于10%。房价的持续上涨,已经让一线城市感到了明显的压力,随着年底的逐渐临近,在年底房价调控目标问责压力陡增的情况下,“京七条”“沪七条”“深八条”相继出台,“限价”、“限购”、“限贷”为主的调控手段骤然升级。“治标不治本”的临时做法,很难说不是应对“军令状”的“运动式调控”,“地产大炮”任志强也公开放言:政府出台政策,恰恰说明这个地方的房价还得涨。
事实证明,这些行政色彩浓厚的调控手段收效有限。尽管说“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平均涨幅比9月份的环比平均涨幅收窄0.2个百分点”,但由于基数过大,还远未乐观到声称“各地楼市调控威力已经显现”的地步。
另一方面,舆论再提楼市调控“问责制”。2011年两会,房产调控问责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而在历次楼市调控政策中,地方问责制也被一再加强。“只是这样就够了吗?”地产评论人刘光宇认为,“只有当纸面上的制度变成可执行的细则,并切实地落实下去,让官员们和老百姓看到政策的威力,问责制的真正效果才可能发挥出来”。正如人民网强国社区网友“清风瞎”所言“如果只是口头说说,头顶不悬一把达摩利斯剑,哪个官员也不会把这种事放在心上的”。
有专家分析,“中央既要防止楼价上升过快以平衡民众情绪,又要避免楼价大幅下降,以控制地方政府和银行债务风险”。可以说,脱缰的房价让国与民都“压力山大”,只不过,这种压力应该通过问责机制让官员承担。“达摩克利斯之剑”要发挥激励作用,关键在其的实际威胁,年关临近,公众期待“问责制从文件中走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