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须妥善谋划
2013-11-20   作者:熊锦秋(资深经济研究工作者)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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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发布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在当前股市现状下,为顺利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妥善谋划。

  第一,应进一步将IPO核查打假机制发扬光大。为打击IPO中的财务造假等弊端,证监会专门组织IPO在审企业2012年财务报告专项检查,检查形式为抽查。笔者认为,抽查虽然会对所有拟IPO企业的造假念头形成威慑或遏制,但对于没有被抽查到并上市的企业,仍可能有造假行为,对于投资这些企业的投资者而言,其上当受骗就是100%概率,仍将波及社会方方面面、危害巨大。对于证监会提出“在发审会前对中介机构底稿进行抽查”。笔者建议必须对每家拟IPO企业都进行财务核查打假,或者说对每家企业的财务等信息都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的严格审核。确保每家拟发行企业披露的信息及时、完整、准确,这是对发行审核工作的最起码要求,否则发行审核工作就失去意义。

  当然这可能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笔者认为,即使花再大的成本也要付出,之前IPO的发行速度,“萝卜快了不洗泥”,这样的股市发展模式难以继续,需要尽快改革,为此也可考虑由拟发行人负责部分核查成本。

  目前IPO核查打假不少工作其实是委托社会上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来进行。笔者认为,证监会也应该适当扩招一些会计师等专业人员,以应对严格发审的专业人员需求,上市公司财务等信息的真假不可能全部依靠社会中介机构来判断,最起码,证监会自己对这些信息真假也应该有鉴别能力。

  第二,应建立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竞争机制。可以断言,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企业仍然会对股票发行上市孜孜以求。对于经过发行审核并获得证监会准予注册的大量企业,哪些先发行,应该建立一套相关机制。比如将拟上市企业的发行市盈率、投资者申购率等指标排序,让企业竞争发行上市资格,谁对投资者让利最大、谁最受投资者欢迎,就优先让其发行上市,让有限的资源得到最优配制。

  第三,应尽快完善退市制度。随着注册制的实行,以及未来沪深交易所上市门槛的降低,未来A股市场也有可能出现与目前美国股市相同的一幕,那就是即使公司亏损,仍然可以发行上市,只要投资者认账就行。但是,如果A股市场退市机制不健全,仍然可以卖壳,那么一些绩劣公司上市后就会不思进取,花光投资者的募集资金后转手卖壳,两方面得利。可以说,实行注册制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配套建立健全的退市制度,这是在推进注册制改革中需要予以明确的,否则,股市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就无从谈起,股市也将成为“壳”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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