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中,关于房地产调控、抑制高房价的改革举措似乎不能一目了然地看到,然而仔细研读,却能从中发现抑制高房价的长效之策。
《决定》要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将彻底改变一些地方政府低价收地再高价卖给开发商的局面,不但能增加土地供应,而且有利于降低地价。土地是住房建设的主要生产要素,理顺土地价格和供给体系,绝对是抑制高房价的治本之策。
《决定》把房产税提到了立法层面,要求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是从住房保有环节增大持有成本、抑制投资投机需求的长效措施,对高房价将是致命一击。
《决定》要求研究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保障性住房必须走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路子,离不开完备的金融体系支持,否则难以完成保障任务也走不远。因此,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提高保障覆盖面,是非常明智的选择。保障房体系保障面的扩大,将减轻商品房市场需求压力,分离出一大部分需求,从而间接促进商品房价格下降。
《决定》要求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该平台建立后,住房产权阳光化将指日可待,黑色、灰色住房将大量入市,从而增加市场供给,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
《决定》还要求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的方向应该是适度增加地方税收等财力,这将使得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大大减轻,进而降低地价,从而有利于抑制高房价。
由此可见,虽然《决定》对房地产调控问题没有大篇幅论述,但其中很多要求都指向抑制高房价的长效机制,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