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稀土借壳威华股份又有最新进展。据报,11月1日(周五)9点多,有神秘人士在昌九生化股吧里发帖称,“快跑,最后一天卖出,3日晚威华公布重组赣州稀土集团议案通过,下礼拜就是昌九延续18个大跌开始。”
果然,停牌近七个月之久的威华股份11月3日晚推出重磅重组方案。11月10日深夜11点,这位神秘人士解释:本人在佛山,于10月30日中午4点多接到一个朋友电话,称他的亲戚在威华旗下一家厂里当主管,今年4月急匆匆买入公司股票;随后内部人透露,威华重组赣州稀土,到时公司的股票升10倍不是问题。
市场质疑其中似有内幕信息走漏,对此,监管部门不应放过。
上市公司威华股份内部人士则向媒体表示,公司4月16日停牌,初衷并非为了与赣州稀土的资产重组,而是将另外一部分资产注入;直到4月底,赣州稀土方面才与他们联系谈重组。所以,公司方面不可能有内幕消息泄露。
就笔者回过头来查询所得,在威华股份停牌期间,市场早在6月就已传出赣州稀土借壳威华股份的消息,比如6月6日在股吧中就有《关于威华股份与“赣卅稀土矿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一文,只是昌九生化的投资者或许还将信将疑。
笔者以为,这个事件凸显出当下市场监管还有太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首先,上市公司重组停牌制度还有所欠缺。按威华股份的说法,在停牌期间,之前本来与其他企业重组,4月底才改为赣州稀土。笔者认为,原本因为与A企业重大重组而停牌,然后这件事情又黄了,那就该对此事有个了断,应规定此时股票复牌,并发布终止与A企业重大重组相关公告;至于上市公司再接下来张罗与B企业的重组事项,那是另外一码事。依据目前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与A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失败之后,若又想与B企业洽谈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相隔最起码不少于三个月。三个月之后,若重组另起炉灶,则应再走重组停牌的流程。否则,上市公司可借口先后张罗与
A、B、C、D等企业的借壳事宜而总是处于停牌状态。
其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及时充分准确。去年底昌九生化发布公告称“赣州市国资委复函表示,鉴于……没有将市属国有稀土资源、资产注入昌九生化的考虑”,今年4月底赣州稀土与威华股份商谈重组,赣州稀土既然知道市场在盛传公司借壳昌九生化,那么就应通过昌九生化发布相关公告,披露赣州稀土正与其他公司商谈重组,如此可以让昌九生化投资者尽早预防不测风险;由于此时威华股份停牌,并不会由此造成该股内幕信息泄露的后果。另外,市场在6月传出赣州稀土借壳威华股份的消息,威华股份在停牌期间每隔几天发布一次的重大重组进展公告,应将重组对方(赣州稀土)予以披露,对市场传开了的消息,上市公司怎么都不该捂着。
昌九生化是从今年9月16日成为新一批两融标的,之后大批融券客涌入、还在赌赣州稀土借壳重组,融资余额甚至高至35423万元。如果昌九生化尽早披露赣州稀土移情别恋消息,也许就不会造成两融的灾难性后果。
其三,需要完善对内幕信息的定义。赣州稀土借壳威华股份,对威华股份而言,这毋庸置疑属于内幕信息,若利用这个消息埋伏炒作威华股份,就构成内幕交易。但这个信息对于昌九生化投资者是不是内幕信息呢?如果此前昌九生化斩钉截铁否认与赣州稀土借壳的可能性,或许可以肯定不属内幕信息,而且按目前有关法规对内幕信息的规定,A上市公司的被借壳信息不可能构成B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但从本案来看,或许今后需要重新斟酌内幕信息的定义。
其四,监管部门应针对市场质疑展开核查。按证监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因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重大市场质疑或者有明确线索的举报,证监会应核查该项举报。11月1日神秘人士在昌九生化股吧发的帖子所透露的消息被事实证实,而其称今年4月威华股份公司的人急匆匆买入公司股票,实情如何,监管部门应细细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