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应推而广之
2013-11-15   作者:冯海宁(北京 编辑)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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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2013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名单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示一周后确定,10个城市榜上有名。与以往不同的是,这10个城市并不是由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敲定”的,而是完全由专家通过公开评审从15个入围城市中选定的。这一方式,开了中央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的先河。

  尽管中央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此次属首次应用,但这种创新的财政资金分配形式此前已在广东推广实施,经过了实践检验。从这次“2013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评审情况来看效果较好,由于地方答辩、专家评审过程是公开的,规则是公平的,评审结果自然令人信服。因此,这一方式不能只局限在广东和中央部分财政资金分配方面,还应该推向其他国家部门,推向全国其他地方。

  长期以来,财政资金分配要么是平均分配,要么是“跑部钱进”,要么是相关部门自己“敲定”。细细分析就能发现,平均分配实际上是一种计划经济思维,不是根据各地实际需要、资金运作水平等情况进行分配。“跑部钱进”问题是,只有“跑部”才能“钱进”,这个过程中很可能存在权力寻租。相关部门自己“敲定”,由于自由裁量权太大,会带来决策失误等问题。而竞争分配则引入了市场化做法,即谁能在公平公开的竞争规则中胜出,谁就能获得财政资金倾斜。

  各级财政资金总是有限的,如何合理分配是每一级政府都要面临的问题。显然,传统的分配思维存在种种缺陷,亟须要建立一种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而竞争性分配恰恰符合公平、公开这些要求。比如,为了保证公平,在评审现场抽取评审专家,专家接到临时通知才能参加评审,而且,评审期间专家的手机均被集中保管,保证了评审的公平公正。

  而且,这种资金分配方式还能“倒逼”相关竞争者认真对待,否则,无法在竞争中胜出。比如,这次中央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15个入围城市高度重视、有备而来,方案中既有顶层设计、也有具体措施。不少城市都是由市委书记、市长带队,对专家现场提出的“刁钻”问题认真作答。这就是公平竞争“倒逼”的结果。如果没有公平竞争,地方不会如此重视。

  据悉,最早实行竞争性分配的佛山市南海区,已经将这一机制引入到企业技改、公共服务、社会民生等多个领域。但在全国其他地方,似乎还看不到这种分配方式。今后,无论是中央财政资金分配,还是其他地方财政资金分配,都应该借鉴广东佛山的做法,把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推而广之,让所有的财政资金分配更公平合理,也让更多民生项目从竞争性分配中受益。

  这就需要有关方面建立一套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的制度,让这种分配方式制度化、规范化、广泛化。而在这种制度设计中,关键要做到两点:一是地方答辩、专家评审的过程必须彻底公开。就“2013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评审而言,公开透明度还不够,尽管评审过程对相关参与者是公开的,但对公众来说却是封闭的,公众无法进行监督。

  二是切实保证相关专家公正行使评审权。毫无疑问,竞争者能否胜出,关键一点是评审专家是否公正。据悉,在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案件中,相关评审专家就通过帮助企业申请财政部专项资金,向企业要好处费。这说明评审专家在财政资金分配中的角色很重要。如何防止评审专家与某些官员、某些竞争者进行勾结,是竞争性分配是否有生命力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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