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股市的“重组季”。一方面,IPO长时间停摆、270余家公司撤出IPO排队,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供了大量资源;另一方面,管理层大力支持并购重组。因此,今年A股市场并购重组风起云涌。
并购重组对于上市公司摆脱困境或做大做强有着重要意义。不过,在今年的并购重组浪潮中也曝出了一些问题。例如某些上市公司追逐市场热点和概念,涉嫌通过非实质性的跨界投资、业务转型等方式迎合市场炒作;还有个别公司在发布利好消息的同时,大股东趁机减持股票。针对这些问题,深交所负责人日前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对并购重组的监管,其中包括试行上市公司黑名单制度,将热衷追逐市场热点的公司列入重点监控。
从目前的公开报道来看,列入黑名单的将主要是那些热衷于追逐市场热点的公司。对这类公司进行重点监控是很有必要的,不过笔者认为,黑名单不应仅限于此,还应拓宽。比如,在上市公司披露并购重组预案前后(可以3个月为限)有限售股解禁的公司,同样有必要纳入黑名单重点监控范畴,提防上市公司以并购重组的名义向大小非进行利益输送。又如,有重大事项受到媒体或舆论质疑的公司,也应一并纳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此外,在并购重组方案公布后,在公司股价被炒高的情况下,确有大股东趁机套现的上市公司,也应纳入黑名单。
对于被纳入黑名单的公司,重点监控也需要落到实处。在这方面,深交所建立了针对媒体报道的专项核查制度,对引起媒体质疑的重大事项展开专项核查,这是重点监控的一个有效方式。除此之外,还需要做到三点:一是对于列入黑名单的公司,其并购重组在分道制审核的过程中,只能选择“审慎审核”通道,对并购重组方案从严把关;二是对于并购重组完成后发现问题的公司,可进行专项核查;三是对于在“审慎审核”和“专项核查”中确实发现问题的公司,在进行相应的查处后,还应一并记入公司的诚信记录,让黑名单变成相关上市公司的污点。如此一来,黑名单制度才能在促进并购重组健康发展方面发挥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