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权威人士表示,把初次分配放在重要位置、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将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突破口,并有望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出台相关措施。
其实,收入分配改革的难点在方案本身。首先,把初次分配放在重要位置没错,但改革方法论决定成效,即通过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边界,使政府转向构建良序制度规范,如允许职工组建自利的工会组织,实行与资方对等博弈,打破国企垄断;还是直接在初次分配中进行蛋糕切分?显然,在良序制度护航市场程序正义下,初次分配通过劳资双方的自利博弈是能实现帕累托改善的,且人们会心安理得地接受结果差异,进而在劳动力市场内生激励相容机制;而若直接切分蛋糕,那可能会在复杂的利益纠葛中知易行难。
目前,收入分配失范根源于各界缺乏对市场的敬畏和对市场程序正义的护卫。国资委数据显示,所有央企及其上市公司的2012年在职员工工资为111357元,是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的2.4倍,城镇私营单位职工的3.8倍。而央企职工高薪,一则源自央企的市场垄断及预算软约束,一则源自央企人力资源与劳动力市场的双轨隔阂。打破央企的市场垄断,通过试点把国有股转变为固定股息的优先股,强化央企红利上缴制度,硬化央企预算约束,并推动央企用人机制市场化,为央企营造一个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市场自然会通过市场的自利博弈和劳动力竞争性流转,矫正央企中的不合理高薪。
同时,牵制收入分配改革还表现为过度强调财税调节作用,如部分专家肤浅地建议用个税等进行控高,推动收入分配改革。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1978年增长71倍;而去年财政收入达117254亿元,比1978年增长103.58倍。由于改革开放初,工资只是居民收入的一部分,其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为政府和企业全额买单,而目前政府只承担有限责任,如现行社保体系实为居民强制社保储蓄体系,社保替代率目前也仅为40%左右,低于国际最低标准线。
可见,34年来政府财政收入增速居然高于居民收入不仅不正常,而且其所带来的经济绩效损益,才是经济转型知易行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去年城镇居民人均现金消费支出16674元,为1978年的52.6倍,据此计去年居民消费收入比约为68%,而1978年该比例则达91.6%。当前居民收入增长了却越发不敢消费,既反映居民负担的加重和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又隐射出内需的乏力。
显然,当前应以启动减税主导的财税政策,如适度提高个税免征点,降低边际税率,逐渐实行单一税率和以家庭为核算单位的综合税制,配之以开征房产税等财产税和遗产与赠予税,同时完善所有税种的税前费用全额抵扣标准等,矫枉国民收入过度向政府倾斜的格局。唯有如此,才能使改革真正内生聚敛经济社会的潜在活力。
总而言之,当前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政府需厘清与市场的边界,使收入分配制度切实遵循市场逻辑,并把重点放置在护航市场和社会的程序正义,坐实政府必须提供的各类公共服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