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在一个普通的小县城调查,一个农村户口的农民工要转为城市户口,公共成本是10万块钱,全国的平均数比这个要多。人民日报今年8月份登出来,全国农民工市民化人均需要公共开支13万块钱。从哪筹这么多钱?
新型城镇化的资金该怎么解决?这是很关键的一个问题。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财权和事权是不对称的。中央的财权多,而很多事情是地方做,地方又没有钱。我们有一句流行话:中央请客、地方买单。
所以,解决城镇化的经费问题,就要加快财税体制的改革,既然要让地方做这件事,地方就应该有相应的经费。现在的分税制的比例是1994年定的,实际上就到省为止了。还有省跟下面的地级市的关系,地级市跟县的关系,都不明确。依靠什么?实践中依靠讨价还价来定,这不规范,要改革。另外,地方应该压缩经费,中央也应该压缩经费,把钱用在更有效的地方。
如何解决城镇化的经费问题,涉及到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一种说法,实行“小政府、大市场”就行了,实际上这是不行的。小政府大市场这个提法不准确,是因为市场跟政府的关系不能用大跟小来分。在任何情况下,政府的工作人员人数在全国人口中的比重都是小的。有人说,是“强市场强政府”,这个“强”也不行。我在我的文章里用的是“有效市场,有效政府”。
有效政府,就是政府做自己该做的事情;有效市场,就是市场做自己可以做的事情,这就行了。政府能够做市场也能做的,就要给市场;政府该做的就是市场做不了、做不好的,比如收入再分配,政府就应该帮助。这样才能够摆正市场跟政府的关系。
靠卖地维持地方财政的老路不能再走下去了。卖地以前一直采用,的确帮地方政府解决了一些困难,但是现在怎么样?没那么多地了,地卖完后又怎么办?没办法。所以要改掉。改掉以后政府仍要花这么多钱,怎么办?向银行借债。现在地方债务中60%以上,有的地方甚至到80%,都是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将来又还不上,变成坏账怎么办?这是蕴藏着金融风险的。
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想办法。对于长期的债务,应该采取了断的形式,把它折扣成由中央担保的地方债券,地方债券不是短期贷款,可以再试行。中央不要任意为地方债务兜底,因为这是不规范的。现在是跑项目,将来会是跑债务,这个应该规范化运作。(原文刊于11月4日《北京日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