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习惯于刁难群众的部门来说,他们的自查自纠或许能短时间内起到一定作用,但效果没有保障。畅通的投诉渠道和恒定的处罚力度要保持较长的时间,直到窗口工作人员养成认真服务的习惯,对推委、拖延、刁难群众的做法反倒不适应了,这件事才算做成了。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强调,要把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户口难、办证难问题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抓出成效。公安部要求,凡是被举报在办理户口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追究责任。
前一段时间,一个小伙子“往返3000公里跑六趟办护照”的新闻成为舆论热点,群众在政府部门开办的公共服务窗口屡受刁难的问题暴露无遗。公安部此次就办户口问题提出新的要求,一定意义上也是对前一段媒体和公众呼吁的积极回应。四条要求条条击中“要害”:“对群众户籍信息明显存在逻辑错误的按实情马上改,对属于过去登记错误的要主动改”,针对的是明知登记有误、改正并不困难,但就是拖着不办的情况;“对群众申办户口等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要提供清单,一次性告知补充事项”,针对的是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故意刁难群众的情况;“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追究责任”,这是明确把“刁难群众”与停职挂起钩来,如果真的落到实处,必是改进作风的有效举措;“办理虚假户口的,一律予以开除;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是对“特权者多户口”现象的有力反正,是对利用虚假户口攫取各种福利者的当头棒喝。
问题抓得很准,整改对症下药,从中可见公安部意图通过改进作风把方便带给群众的良苦用心。事实上,好多领域的问题长期存在,并不是由于相应的规章制度缺位,也不是因为高层主管部门没有解决问题的热望,症结而是在于管理规定在基层耗散严重,部分基层管理者执行规定的积极性和彻底性都有严重问题。从个人着眼于“投入产出”的小算盘来说,有些窗口工作人员倾向于通过卡脖子来寻租,还有些人即使没有寻租的意图,也倾向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图个轻松。照章办事,热情服务,乃至各项服务细节,以前也有详尽的规定,但“有令不行”的情况不少。那么,现在又有了针对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的新要求,它们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会被严格执行,这就成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能否改观的关键。对于那些内部管理本就到位的窗口单位来说,没有四条新要求之前就做得很好,现在只会好上加好。而对于那些内部管理涣散的窗口单位来说,四条新要求到了以后会不会大打折扣,是公众深为担心的。
把纸上规定落到实处,一靠力度,二靠持久。对于那些习惯于刁难群众的部门来说,他们的自查自纠或许能短时间内起到一定作用,但效果没有保障。要想触及根本,就必须畅通群众的投诉渠道。每个窗口前都应该备有探头,将双方的接洽过程记录下来,一旦群众在这里受到委屈,调看录像就能查明真相。需要办证的人也可以自行取证,通过人证、物证证明对方的不作为或乱作为。既然发起了整改行动,投诉电话肯定是有的,重要的是在群众提供了足以证明工作人员有不当行为的证据之后,处罚决定能及时、有力地跟上。这是最好的取信于民的方法,也是最能震慑刁难群众者的正道。
跟四条要求相伴的管理力度若明显加大,相信能让整个公共服务窗口的作风发生转变。下一个要防范的陷阱是:先紧后松,运动式整顿,一段时间过后故态复萌。畅通的投诉渠道和恒定的处罚力度要保持较长的时间,直到窗口工作人员养成认真服务的习惯,对推委、拖延、刁难群众的做法反倒不适应了,这件事才算做成了。
目前,公安部已就清除“办证难”之弊表明态度:“可以不开证明的不要让群众开证明,可以一趟解决问题的不要让群众跑两趟,可以不回原籍办理手续的不要让群众来回往返”,接下来就看怎么做了。窗口工作人员固然要反躬自省,办证者也应该主动按规定提出要求。提出要求既是行使自身权利,也是为了督促窗口工作人员不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