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体系改革理该超前国企改革
2013-11-06   作者:谭浩俊(江苏省镇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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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浩俊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在官网公布了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的公开讲话稿,讲述了未来国资改革的方向。黄淑和称,目前正在认真准备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争取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尽快出台。下一步,将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单就透露的内容来看,似乎并无多少新意。但从公众的期待以及下一步改革可能采取的措施来看,决不会如此平淡。因为,以往的改革,主要集中于央企与央企之间或央企内部之间,很少有吸引民间资本和外来投资者的。因此,始终没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机制僵化、管理薄弱、适应市场能力差等本质矛盾。新一轮改革,显然会在体制、机制方面寻求根本性突破,让国企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成为真正多元结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全面与市场接轨。对此,有关机构认为,对于资本市场而言,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意义,绝不亚于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堪称“二次股改”。另有专家估计,新一轮改革很有可能分拆部分央企。

  不管职能部门透露怎样的信息,也不管外界有怎样的分析和预测,新一轮改革将全面向民资开放,引进民间资本,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已是板上钉钉,不可逆转。现在的关键在于,国资监管如何改革。因为,总结上一轮国企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如果国资监管跟不上改革的步伐,踩不上改革的节奏,不仅会直接影响到国企改革的进程,而且会引发一系列矛盾。

  现行的国资监管体系,完全是按照国有企业的监管要求建立的。一定程度上,还带有比较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譬如,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建立、经营者的选聘、薪酬的考核、员工收入的分配以及产权转让方式、股权流转办法等,都还没有与市场完全接轨。特别是经营者的选聘和薪酬,基本都还在原有的管理模式架构内,甚至还对企业与经营者保留了行政级别。

  所以,要想按照市场化要求改革国企,首先就必须改革监管体系,并在国企改革全面推开前就将相应的制度和规范制定好,将监管体系建立好。否则,就无法全面推进国企改革。即便改革了,也会出现严重的监管漏洞,使改革后的企业无法在规范状态下运转,甚至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另一个需要加快改革步伐的,就是国资投资体系怎么改。虽然从表面看,国资投资体系改革可以稍缓一步,可实质上也是慢不得、等不及的。因为,投资体系是国企改革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国资投资体系改革不同步推进、不超前立制,是会严重影响与制约国企改革的全面推进的。事实上,现行的国有资产投资体系不仅不适应市场要求,而且十分模糊与混乱。一方面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显然不能作为国有资产的直接投资人和所有者,而是经营者;另一方面,国资委作为政府的特设机构,其基本职能是监管,而不是投资,也不具备直接对企业投资的功能。因此,要解决国有资产的投资问题,也必须按照市场化要求,借鉴新加坡等国的经验,在国资委与企业之间,设立多个国有资产投资机构,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的投资、分红和股权管理等,既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也不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管,而只负责投资管理。

  稍早几天,厉以宁教授在谈到国有资本体制改革时提出,国资委不该直接管理一般的国有企业,而应下设若干个按行业或综合性的国家投资基金公司。“哪些行业需要大发展、产能不足就加大投入,哪些产能过剩就抽回资本。你搞得不好就不投你,投到另外一个可用的地方去。这样资本配置效率就提高了。”我认为,厉教授的观点,切中了当前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要害。他有关设立国资投资基金公司的设想,是完全符合目前中国经济发展实际的,也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

  从新加坡等发达国家的成功案例来看,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运营和管理,应对整个社会资本产生引领和推动作用,能引导其他资本自觉地按照市场规律办事。譬如新加坡的淡马锡,就是一家完全由国家控制的国有投资公司,其所承担的职能,不仅包括如何提高经济效益,更包括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平衡和稳定、引导和引领。特别是其他资本不愿意或不能涉足的行业。同时,一旦某些行业出现严重的产能过剩或不足时,淡马锡就会立即通过下属企业予以调节和调整,最终确保国民经济处于相对平稳、有序状态。也许有人会说,我国的经济规模、地域等都是新加坡所不能比的。笔者认为,这也无妨,可按照行业或国民经济结构需要,设立若干个行业性国资投资公司和综合性国资投资公司,必要时,这些公司还可以组团联合发挥作用。

  除此之外,如何建立完整、统一、全领域的国资监管体系,将国有资产纳入到统一管理轨道,也是国企改革全面推开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迄今,我国在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并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除国资委监管的国有资产之外,金融、保险、铁路、土地、林业等方面的国有资产,还分布在其他不同的部门。也就是说,是九龙治水。也正因为如此,国有资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也不一样,执行的法律、法规也各不相同,包括经营者管理、薪酬考核等,也都完全不一样。特别是薪酬管理,金融、保险等行业明显高于其他行业。

  所以,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还需将国有资产纳入到统一的管理轨道,建立统一的投资、考核和监管体系。尤其在法律体系建设方面,需要一部能真正覆盖全部国有资产的法律,而不是目前的部分企业国有资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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