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增量改革为特点的渐进式改革在逐步完成支持上一轮经济增长的历史使命后,中国下一轮经济增长的支撑条件,是厘清政府干预边界之后竞争性市场体系的全面确立;增长动力则来源于民间营商禀赋的全面迸发,以及内生性技术进步与人力资本的提升。政府必须异常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增长从长期来看应是一种内生性选择,依赖于市场主体基于既有的约束条件追求成长空间的持续扩大。尽管适度干预是避免市场失灵的必要条件,但充分调动各有关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才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最为关键的环节。
中国改革开放35年来形成的增量改革,或许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成为历史。
梳理35年来的中国经济改革史,笔者认为基本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这15年间,我国确立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部分还原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属性,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使我们得以分享国际产业转移的红利,国内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以及对民间资本的逐步放开,共同构成了中国经济年均超过9%高速增长的基础性条件,这是中国经济改革的1.0版。第二阶段从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到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在这8年间,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市场开始逐步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国有企业也在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向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迈进。尤为重要的是,中国终于通过加入WTO嵌入到国际经济与贸易价值链分工中去,以通过扩大开放来倒逼市场竞争。这是中国经济改革的2.0版;第三阶段即2001年到2012年十八大的召开。在这11年间,我国在不断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逐步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新思路,在全面参与全球经济竞争中,经济的规模从2001年排名世界第七位的1.3万亿美元做大到2012年的8.3万亿美元,跃居世界第二,同时也将贸易体量做大到全球第二。2001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为5098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为2662亿美元,进口总额为2436亿美元,进出口排名均居世界第六位。到了2012年,中国出口额排名第一,为20498亿美元,美国以16120美元位居第二,昔日世界第一出口大国德国则以14920亿美元排名第三,曾以贸易立国的日本,去年出口额为7929亿美元,仅相当于中国的39.2%。可以说,过去这11年,业已迈入深水区的经济改革,尽管没有获得根本性突破,但国家充分利用了入世红利、人口红利与国际产业转移红利,迅速做大了财富蛋糕。这是中国经济改革的3.0版。而第四阶段,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开启的新一轮改革周期。
从其承担的历史使命来看,此轮4.0版的经济改革,笔者认为一点也不比20年前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使命小。毋庸置疑,中国经济改革收获了历史性的成就,中国也在经济转型与制度变迁中对主流经济学做出了新贡献。例如,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某种意义上印证了渐进式改革的可行性与合理性,以及提炼出了转轨国家产权改革的逻辑。中国的改革让世人明白,尽管产权明晰非常重要,但并非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唯一安排,也许不是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它是一种内生的制度安排,只有在市场经济其他的制度有了相应的完善的情况下,产权的内生才会明晰化,从而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发展。而在一个有效政府的引导下,国企不仅能适应市场化,还能在市场竞争中构筑新优势。可以说,中国以渐进式改革为特征的经济改革,为世界范围内的相关改革提供了极具价值的研究样本。关于这个样本的研究丰富了现代经济学的研究视角,也由此得出了新的结论。
现在的问题是,当渐进式改革周期业已结束,原先的改革支持者成了巨大的获益者之后,已成了新一轮改革的阻力。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依然强大的旧体制遗产不仅没有得到清除,反而成为实现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主要障碍。特别是在现有的政绩考核体系下,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恐怕难以得到有效遏制,那些投资规模大,见效快的重化工业项目一直是地方政府的偏爱。物质生产部门的扩张效应,使得地方政府始终无法提高提供公共品的热情,不仅如此,而且政府对于提供公共产品的支出责任还呈现过度下移的趋势。加上利益集团的游说,很容易造成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急功近利和短期化,政府为了短期的社会稳定而牺牲经济转型的大局。另一方面,政府在推进市场化改革方面仍然不够彻底,尤其是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进展缓慢。
以增量改革为特点的渐进式改革,在逐步完成支持上一轮经济增长的历史使命之后,下一轮经济增长的支撑条件,是厘清政府干预边界之后竞争性市场体系的全面确立;增长动力则来源于民间营商禀赋的全面迸发,以及内生性技术进步与人力资本的提升。
诚然,市场是有限的,有效市场假设早已被证明为是古典经济学色彩浓厚的“黑板经济学”,市场失灵是真实经济世界里的常态,即便是有限市场也不一定都是有效的;同样,即便是世界上最强大最具动员力的政府,也不可能是市场运行中的全知全能者。经验早已证明:经济行为由企业和居民根据市场信号来做出,往往要比政府决策更稳妥;政府的作用不在市场内,而在市场之外界定和保护产权,保证合同的执行。
对此轮4.0版的经济改革,政府必须异常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增长从长期来看应是一种内生性的选择,依赖于市场主体基于既有的约束条件追求成长空间的持续扩大。而从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来看,尽管适度干预是避免市场失灵的必要条件,但充分调动各有关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才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最为关键的环节。政府不可刻意追求在经济增长中的显性角色,而是创造条件扩大企业在市场中的行为空间。而有效的政府干预,从经济发展史来看,一是对经济与金融危机的管控,即管理预期,二是在经济面临恐慌时发挥“稳定器”的作用,三是通过财政与金融杠杆,消除系统性经济风险,化解经济泡沫。换句话说,政府只应在市场无法弥补自身缺陷时才能进场干预,而不能使干预成为常态。那样只会破坏市场秩序,抑制经济活力。
往昔教训足资镜鉴,仰赖投资和出口的经济增长模式既已被证明为效益不彰,风险巨大;那么,即将开启的4.0版经济改革亟须建立一种能够使经济保持活力的增长机制,从而保证市场主体的营商禀赋得到持续有效地激发,以制度改进和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增长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