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中央编制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发表讲话。他强调,要做好政府改革这篇大文章,严控地方政府机构编制总量,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后,把转变职能作为第一件大事。其实,早在今年2月28日,十八届二中全会就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对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一个值得比较的细节是,同样是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侧重点和任务有所不同,前者将机构改革放在前面,而后者将职能转变放在前面。直言之,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机构改革固然重要,职能转变更迫在眉睫。
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一场自我改革,有决心,更要有行动。在今年两会的闭幕式上,李克强表示国务院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1/3以上。而目前,国务院已取消下放334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已经实现了过半目标,力度不可谓不大。简政放权成为深化改革的“马前卒”和宏观调控的“当头炮”,成效正在显现:今年以来,全国各类企业登记数比去年同期增长25%,其中民营个体企业增长37%,带动了民间投资以23%左右的速度增长。这是一放就活的典型例证。
中央频出大动作,地方政府应接招。诚如李克强所称,中央政府改革是上篇,地方政府改革是下篇,要整体构思,通盘考虑,上下贯通,把整篇文章做好。上下篇不可偏废,否则,政府职能转变就会半途而废。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是“接、放、管”。接,就是接好中央下放的审批事项。中央明令取消的,要不折不扣地放给市场、社会,不得截留。放,就是把地方本级该放的权力切实放下去、放到位,特别是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管理、收费、罚款项目应一律取消,决不能打“小算盘”、搞“小九九”,防止“上动下不动、头转身不转”。管,就是把该管的管起来、管到位。
问题是,知易行难,更何况放权就是割自己的肉。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对民众来说是大好事,但是对于一些用惯了权力的部门和公职人员来说,却很踌躇。原因很简单,从官老爷转到服务型部门,从握有权力被人求着办事,甚至可以寻租,到削减权力,自然心不甘情不愿。当然,有些权力本来就名不正言不顺,比如乱收费、乱罚款。尽管此次会议明确强调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管理、收费、罚款项目应一律取消,但在畸形利益驱动下,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会乖乖罢手吗?日前央视曝光了一些地方的公路“三乱”,即是牟利冲动的辛辣佐证,这些乱收费甚至连“红头文件”都没有,一些执法者想怎么收就怎么收。
与放权相配套的是,政府应该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正如有全国政协委员所称: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是下放权力。简政放权不是当甩手掌柜,而是为了让政府轻装上阵,集中力量做好该做的事情。让“政之所为”与“民之所需”更好对接。但是,这同样难言乐观。曾有学者形象地刻画一些部门见权力就争、见责任就推的丑态:对待有利的职责(像收费权、审批权、处罚权),就像橄榄球比赛一样,你争我夺;对待利益不大的职责,就像击鼓传花一样唯恐落在自己身上。很显然,争的是好处,推的是责任。“十个大盖帽管不好一桌饭”、“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食品问题为何乱象迭出?一些监管部门有便宜就上、没便宜就放,明明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却放任不管!因此,政府职能转变,需防击鼓传花思维,即能推就推,缺乏担当。
尽管“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更难”,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势在必行,也必须做好。为防止“上动下不动、头转身不转”,就需要对违逆政令者进行问责;为遏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需要强化督查机制。当然,更应该让地方政府意识到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用意所在以及深远意义,如此才更有动力落实中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