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带不宽 用法律帮助提速
2013-10-30   作者:杨学友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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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来自一些地方工商12315投诉受理中心统计,宽带消费纠纷成倍上升、居高不下。由于宽带纠纷法律规定较之飞速发展的宽带技术滞后,一些商家以“一当十”糊弄消费者。面对缩水的服务质量,消费者绝不应一忍了之、助长商家不诚信与欺诈,可以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宽带2M变20K只能错峰解决?

  【案例】
  张先生办理的宽带是2M,年使用费600元,可每到夜晚网速蜗牛一样,有时候打开一个普通网页都要半分钟多。经测速每秒为22K,2M的十分之一。商家给出的解答是:小区宽带受小区人口密集影响,上网人数增多,每个用户的实际上网速率就自然会下降,在所难免。网费价格低,只能错峰解决。
  【分析】
  价格可打折便宜,服务质量却不容打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价格法》第十四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本案,运营商所提供的服务显然未达到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对此,张先生完全可以要求运营商以退还相应的服务费用、降低收费标准等方式来承担违约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商家具有欺诈行为,还可主张双倍赔偿。

  免费提速过期则不予办理?

  【案例】
  赵小姐在签订由宽带公司提供的格式协议时,宽带公司承诺,凡用户连续使用满一年后网速由2M免费升到3M。然而,一年半之后的一日夜晚,赵小姐下载电影特别慢,经测速还是以前的2M。赵小姐要求运营商履行协议上的内容,工作人员告诉她说:要免费给宽带提速,需由客户提交一份申请,这在双方所鉴定的协议中第六条有明确规定,而且是过期不补。你没注意看是你的问题,责任在你自己。 
  【分析】
  宽带公司的说法与法律规定相悖,应无条件在为赵小姐免费提供升级服务。《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可见,双方所签订的协议虽然有具体办理升级的说明条款,但对这种特别的格式条款,宽带公司负有“提请对方注意和说明”的法定义务,若未履行上述法定告知义务,应承担过错责任。 

  增加服务功能当然应增加费用?

  【案例】
  上月初,陈女士接到宽带公司的欠费短信提示。原来是开通了“一点通”业务。而陈女士从未要求提供该项服务。陈女士当即表示不接受此项服务,不应收取费用。而宽带公司则认为,一定是陈女士点击了接受或同意的按键,否则不会为其开通这项服务的,既然开通了服务项目就得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分析】
  “一点通”服务功能是事后增加的合同内容。这在法律上属于对原合同内容的变更。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而宽带公司为陈女士增加“一点通”服务功能并未与陈女士协商并取得其同意,对陈女士不能发生法律效力。除非宽带公司有证据证明,所增加的“一点通”服务功能是经过了陈女士的同意或确认,否则,陈女士有权拒绝接受这项有偿服务。

  未提前一周告知就得续交下月费用?

  【案例】
  宽带服务合同到期的前一天,何阿姨去营业厅办理销号、停止合同业务。工作人员指着有何阿姨签写的“上述条款本人已经看清、同意”字样的协议书说,客户停用宽带的,应提前一周告知并办理,到期才来的,要7天后才能销号,下月份的宽带费58元还要继续收费。同时,要求何阿姨交600元押金。 
  【分析】
  若当初签订宽带服务合同时,何阿姨确实知晓“提前一周告知”之规定,并签字同意,那么延误6天时间,属于一种违约行为。但是,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按照现代电讯运营技术,商家完全可以随时为提出解除合同的客户关闭宽带网络线路,根本不存在不能及时关闭或因关闭造成一定损失情形。因此,即使何阿姨提前一天告知终止宽带服务合同,也因未给运营商造成损失而不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维修期间也应正常收费?

  【案例】
  齐先生家的宽带线因他人施工被挪动后短路,经联系售后服务部,对方答应上门维修,事后却因忘记而拖延。而齐先生也因出差一周回来才想起这件事。经再次联系,维修人员当即上门维修完毕。事后,齐先生要求减除这7天的费用被拒绝。 
  【分析】
  齐先生家的宽带网线是因装饰工程施工挪动线路而中断,属于第三方原因所致。《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对此,运营公司应向齐先生承担违约责任。至于齐先生要求服务部维修后,因服务人员原因导致未能及时维修,过错责任在服务部一方,齐先生并无过错。因此,齐先生要求减除7天宽带网费应当会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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