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创业和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带来的增长动力,将是未来很长一个时期中的主力。
●创新是国民经济增长源源不断的新动力,如果我们能切实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年将会获得1.8个左右的增长点。
●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在土地资产衍生和增值的利益上给农民予以合理的分配;在城市中鼓励创业,大力发展小企业,扩大就业。
●推进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从中寻求新的增长空间和动力。
●不仅要转变经济增长模式,还要转变宏观调控方式。
2012年开始,经济增长出现了下行态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刘世锦等学者认为,7%左右和以下的速度,将成为今后中国经济增长的常态。但是,中国真正的城市化水平至多有35%,日韩台在此水平到65%的城市化推进阶段,国民经济处于高速增长状态,按照国际经验,中国大陆没有到低速增长的时候,也不应过早进入低速增长阶段。林毅夫等学者则确信,中国8%的速度,还可以增长20年左右,他近期提出的政策建议是加大绿色产业和基础设施等投资。
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力量越来越弱,仅仅依靠加大投资顶替出口衰势,未免又会重蹈2008年后消费和房价严重通货膨胀的覆辙。那么,出路究竟在哪里?笔者认为,依靠改革、创新,中国经济还会高速增长20年。
增长困境的深层次症结究竟在哪里
中国经济发展目前产能过剩、投资与消费失衡,增长速度失去消费需求拉动力,其症结在于在政府消费和居民消费结构中,居民消费乏力。2013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后公款消费趋冷,而居民消费不能替补,增长速度受一定的影响,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
那么,为什么投资与消费失衡,为什么实际城市化水平只有35%的阶段上,会发生许多行业的产能过剩?背后是城乡居民收入决定的可支付能力和总量。
而从收入分配的流程看,(1)以大资本、大企业、大项目为主的发展方式,前者创造的国民财富主要是大、中资本所得,是税收,国民收入主要流向了富人和政府;而创业不足,忽视小企业发展,则使创业者和劳动者不能在创造财富的同时分配财富,中等收入人群少,因失业而收入低和贫困的人就多。
(2)城市化不仅是人口从农村农业向城市和非农业转移,而且也需要土地随之向城市和非农业再分配。这个过程中,由于规模经营和土地的用途发生变化,土地从农业生产资料,转变为资产,带来巨大的衍生和增值利益。日韩台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其利益在农民、政府、用地商之间得到了合理的分配,相当多的农民得到土地资产的一部分收益后,能用小本创办小企业,能到城市中购买得起住房。而在中国农民几乎没有获得城市化土地资产增值带来的利益。
(3)国有工商企业资产和职工虽然从20世纪90年代的5万亿元和8000万人,变化到2012年高达85万亿元及不到2000万人,职工占城镇总就业仅6.3%,城乡总就业的2.5%。但是,由于资产集中,特别是石油、电信、烟草、电力等行业,集中了大量的资产,创造和收取了巨额的财富,GDP和利润,主要分配向了政府、企业和少数的国企高管和占就业比例很低的职工。
(4)垄断性的银行业,只有几百万人从业,其创造的利润,却是全国制造业的两倍。其通过过高的利差从城乡居民手中集中了一部分财富,而高利率和名目繁多的其他费项,又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手中集中了一部分财富。其支持大企业,不给创业和小企业贷款,又使创造和分配财富的流动更加偏向大资本和政府。考虑国民收入向国外汇出和其它环节漏出等,非政府非国企非金融部门外95.4%的劳动力、92%的居民,只分配到了GDP的40%,即20.8万亿元左右,其中近7亿农村居民只分配得了5万亿元!中国目前研究收入分配的许多学者,并没有从这个思路,去清晰地揭示国民总收入中居民收入分配比例过低的因果关系。创造决定分配,权利决定资产衍生和增值利益的分配,分配决定收入,收入决定支出,支出决定消费。
这样一种大资本、大企业、大项目,掠地扩城,国企猛进和银行高度垄断,并忽视创业、小微企业和农民利益的发展模式下,小改小革,局部调整,几乎不可能改变创造和分配财富的流程,增长消费乏力的局面不可能改观。
新增长点和信心:中国经济还会高增长
2013年以来,国内学术界在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讨论时,几乎都认为中国经济进入了低增长阶段。国际上也就增速放慢和债务等问题,唱衰中国。我认为,与日韩台同时期城市化阶段相比,中国大陆根本就没有到一个低速增长的阶段,在15到20年的时间里,中国还应当处在高增长的发展时期。对此大势,笔者认为,应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不能再在过去传统的发展模式和体制中兜圈子,在传统的观念、战略、体制和政策中,我们根本找不到、也不可能找到国民经济新的增长动力和新的增长点。改革开放30多年了,我们需要调整思路,革新观念,转变发展模式,推进更深层次的体制改革,出台更加激活活力的政策,去寻求新的增长动力和增长点。
首先,中国目前和未来最为重要的是,鼓励全民创业,大力发展小微企业,使广大人民既创造财富又分配财富,增加中等收入阶层,减少失业人群规模,在扩大微小生产能力的同时,让城乡居民有收入和支付能力,以购买和消费来平衡大企业的产能,使国民经济良性增长。从指标上看,中国大陆目前的千人企业拥有水平只为16个,远低于日韩台的40多个;大学生毕业三年内创业率不到2%,而发达国家为20%。笔者认为,鼓励创业和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带来的增长动力,将是未来很长一个时期中的主力。
其次,中国到了创新发力推动经济增长的时候了。我们有着科技和产业创新的优越条件,对创新驱动战略应当充满自信。中国现阶段,低成本制造优势开始减弱,但是我们还有一个低成本创新创造的优势,并且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也有一个低成本竞争的优势,这也有一个机遇期。错失时机,将不再来。纵观欧美,特别是美国,在历史上几次经济衰退时,都是利用科技创新来拉起速度和创造繁荣。笔者认为,创新是国民经济增长源源不断的新动力,如果我们能切实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年将会获得1.8个左右的增长点。
再次,积极推进新型城市化,来保证中国经济再高速增长15到20年。未来,我们处在实际城市化水平35%到70%的发展阶段中,这样一种进程,与日韩台参照,本身就是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本身就是高增长时期。然而,传统的掠地扩城、农民分享土地资产利益很少、主要发展大企业的城市化模式,无法实现城市化过程中居民的富裕,无法投资建设与消费的平衡,无法平衡产能过剩。更严重的是,将会给中国的未来,造成灾难性的经济和社会后果。除了要向进入城市的农民,即新市民,提供教育、社保等这样的配套外,笔者认为,比此更重要的是: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在土地资产衍生和增值的利益上给农民予以合理的分配;在城市中鼓励创业,大力发展小企业,扩大就业。
第四,应当推进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从中寻求新的增长空间和动力。(1)中国出口需要根据国际经济贸易和秩序格局的新变化,除了继续在WTO框架中寻求我们的投资和贸易利益外,需要建设单边(如上海自贸区)、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新机制下,开拓空间。(2)中国对外开放到了今天,我们也需要在走出去和更高层次的出口方面,获得增长的拉动力。我们不是没有成熟的技术和产品,我们还有低成本创造和出口的竞争优势,而我们的投资项目审批、国资管理体制、外汇管理规定,我们国企之间走出去后同行间的竞相厮杀,使我们的出口升级步履艰难。(3)应当积极地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获得中国经济增长在国际投资、贸易、储备、结算、发行和交易等方面的人民币效应。
笔者认为,如果将以上四个方面的新增长动力点看准和把握好,则中国经济未来再以8%左右的速度增长15到20年,完全有科学、客观和雄厚的推动和拉动力。
获得新的增长动力需要战略转型和推进改革
首先要在发展战略上进行转型。从大资本、大项目和大企业以及GDP和地方财政税收为导向的发展方式和目标,向高度重视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富民为目的转变;增长动力,从大规模投入资金资源,消耗生态环境,向知识进展和产业创新驱动方式转变;发展经济,从政府主导,向人民广泛参与创业和就业转变;掠地建城的城市化,向鼓励创业就业的城市化转型;传统的出口中低技术层次和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产品,向更高层次的自由贸易机制、出口产品升级、主动走出去和争取人民币国际效应转型。
不仅要转变经济增长模式,还要转变宏观调控方式。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需要实施促进供给和增加就业的财政政策,给能大量增加就业的小企业减税清费,降低GDP的宏观财政收入比例,特别是降低微观企业的税费负担水平。通过这样有效的财政刺激政策,增加全社会生产和服务的供给水平,平衡需求,同时改善“就业——收入——消费”侧的国民经济运行格局。
需要切实建立科学的地方主要领导政绩评价考核体系,以及加大人大政协及公众对其政绩的评价监督力度。考核指标应当淡化GDP和财政收入这样的项目,增加创业就业、负债率、生态环境等等这样的指标,并加大其权重。
特别重要的是,需要切实推进阻碍新经济增长各方面体制的改革。(1)在鼓励创业和发展小微企业方面,坚决减税清费,并加大力度;消除行政阻力,放宽创业及小微企业设立的准入;大力发展为创业和小微企业服务的社区小规模银行。(2)在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方面,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进行法律和法规及司法实践的制度安排;大力发展真正的风险投资体系和科技融资银行;出台鼓励研发创新的增值税抵扣、激励的个人所得税率等政策。(3)在让农民分享城市化的发展利益,实现中国城乡居民住房梦方面,应当进行改造未利用土地、坚定社会主义土地所有制度、延长使用年期、确立年期产权、各种土地平等入市、以税代替土地出让金、对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和用途管理等改革。(4)在推进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方面,需要围绕建设单边、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机制,坚决进行各方面体制改革;改革妨碍人民币国际化的有关体制;围绕出口升级和走出去,改革有关的投资审批、外汇管制、人员往来从业、海关边检、国资管理等体制。
实现增长模式的转型,关键是要调整发展战略思路,转变宏观调控方式,在干部考核导向、创业准入和行政审批、财税金融、土地制度,以及围绕更高层次对外开放的有关方面进行配套和深入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