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各地年初制定的房价调控目标能否实现成为各界关注的重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9月份房价同比涨幅超过10%的城市达到14个。不少专家认为,部分城市无法完成房价调控目标已成定局,按年初调控政策要求,这些城市将面临问责。
现在公众比较关注的问题是,时间已到,许多城市却无法完成年度房价调控目标,地方政府面临怎样的问责?众所周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于今年3月1日发布,要求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同时要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所辖城市的督查、考核和问责工作。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回顾年初各地制定的房价调控目标,大多要求“房价涨幅不高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涨幅”。但截止到前半年,部分城市房价涨幅已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比如南京,今年1~6月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4%,6月份房价涨幅同比达12.3%。业内直言,从北上广深四大城市来看,房价涨幅超出年度的调控目标已成定局,不可能再降回来。为此,新华网日前曾报道称,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量价齐升,不少城市的房价涨幅已超过政府年初的调控“承诺”。
这些迹象表明,上述那些城市年初制定的调控目标落空了,问责的“因”是有了,但问责能产生什么样的“果”,这才是人们最关注的。近日有媒体援引广州市房协专家委员彭澎观点称,即便完不成房价控制目标,对地方政府来说也不会有太大影响。“可能就是找个官员谈个话就完了,问责程度不足以震慑地方”。尽管彭澎的观点不代表官方,但很可能是“经验之谈”,因此,人们担心所谓的问责,最终的力度还不如“打屁屁”的力度大。如真是这样,借网友的话说,不如洗洗睡了。
房价高涨,原因也许不少,但最根本的恐怕还是地方政府调控不力,工作不到位。假如有承诺在先,到头来问责不了了之,放了空炮,政府公信力将会受到重大影响。事实上,年初说过要对调控不力的地方政府问责,可究竟怎么问,不过泛泛而谈,没有具体办法,更无让人望而生畏的罚则。而且这么多年来,似乎还没有见过对哪个地方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动过真格。这就算不是纵容房价上涨,起码助长了各地方不作为甚至蠢蠢欲动乱作为的“胆量”。
人们期盼的是政府言而有信,让那些面临问责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切实吃点苦头,长点记性,以儆效尤。要真正让老百姓看到政府的诚心和房价回落的希望,否则,真是不如洗洗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