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委员会近日发布了中国资本监管规则与国际资本监管规则一致性的评估报告,积极正面评价了中国银行业的监管制度。中国版“巴Ⅲ”顺利通过国际评估,提升了国际市场对中国银行业监管的信心,加之近期商业银行开始推出资产管理计划,综合经营提速,中国银行业或将迎来中国版“巴Ⅲ”监管的新时代。
2010年9月12日通过并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宣布实施的《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巴III”),是国际社会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强化金融监管的重要举措。“巴III”显著强化了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并明确了流动性和杠杆率监管要求。为确保“巴III”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一致的和稳健的实施,巴塞尔委员会建立了国别评估机制,重点评估各国资本监管制度与国际规则的一致性,评估结论分为“符合”、“大体符合”、“大体不符合”和“不符合”四个档次。去年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先后完成了对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瑞士和中国的评估。作为G20和巴塞尔委员会的正式成员国,中国全面参与了危机以来的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进程。根据“巴III”的核心要求,并结合中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实践,银监会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审慎资本监管框架。2012年6月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为配合新的资本监管制度,银监会又陆续发布了一系列配套监管规则和指导意见。而且在整个评估过程中,银监会与国际评估组保持密切沟通,有理、有据地讨论政策和技术,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国银行业的实际和资本监管制度的特点。巴塞尔委员会对中国资本监管制度的总体评估结论为“符合”,在资本监管框架的14个组成部分中,12项被评为“符合”,2项被评为“大体符合”。这是我国审慎银行监管制度建设的重大进展。
考虑到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整体偏低,并且国有商业银行正在推进股份制改革,“巴Ⅱ”颁布后,监管层作出了推迟实施新协议的决定,同时提出了分类实施、分层推进、分步达标的基本原则。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国银行业一枝独秀的表现,以及各项监管指标的全面向好,使得银监会一度希望提前实施“巴Ⅲ”。2011年5月,银监会出台《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明确了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这四项监管工具,基本涵盖了中国版“巴III”的全部内容。拟自2012年初开始实施,2016年底达标,实施时间提前1年,最后达标时间提前2年。不过,2012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步入下行通道,“稳增长”基调再度抬头,银行业面临的信用风险上升,经济增长需要银行信贷维持适度宽松,这给中国版“巴Ⅲ”的提前实施增添了变数。最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在去年6月正式公布,要求商业银行从2013年起实施,2018年底前全面达标,实施时间表全面与国际接轨。
不过,四大监管工具之一的流动性监管工具至今尚未落地,虽然银监会2009年就出台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近年来,银监会深入分析研究我国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借鉴“巴III”流动性标准,在梳理、补充和完善现行流动性风险监管制度的基础上,起草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于2011年10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银监会密切跟踪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最新进展,在今年1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新的流动性覆盖率标准后,及时修订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不出意外,该征求意见稿将如期于2014年元旦起实施。
一旦四大监管工具相对应的管理办法全部推出,下一步,中国银行业就须严格按照相关办法认真执行。这对中国银行业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目前国内主要银行基本达到了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本充足率新监管标准,商业银行资本缺口不大,无需大规模补充资本。但从中长期来看,银行业应主要通过银行内部资本积累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这对银行转型升级提出更急迫的要求,尤其是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尽快将经营战略从“红海”向“蓝海”转型,促进银行盈利模式转变。同时,随着大资管时代的到来,金融综合经营业务的扩展,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愈发密切,个别银行或局部的流动性问题还易引发整个银行体系的流动性紧张,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突出。还有,在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化进程已是大势所趋的环境条件下,中国版“巴Ⅲ”获国际认可,也增强了中国银行业在国际市场交易定价的话语权,或使已处于提速阶段的中国银行业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升温。
但是,通过并购或开设分支机构走出去之后,“本地化”生存和发展,仍是中资银行面临的主要挑战。而且,国际监管标准层出不穷并趋向从严,母国和东道国监管法规相互冲突的情况也在增多。因此,中资银行必须以更全面的视野对“走出去”部署战略性规划。更重要的是,中国版“巴Ⅲ”监管新时代对银行业提出的新要求,警示各类银行业,下一步必须要从成本缩减、业务模式转变、定价优化、流动性等多方面重新思考,加强以中国版“巴Ⅲ”为载体的风险管理技术,建立全流程的资本管理战略。这对相关人才的要求非常高,许多银行直呼此类人才匮乏。因此,积极加强对中国版“巴Ⅲ”相关政策、制度以及操作流程的培训学习和人才培养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