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上市应守住规则红线
2013-10-23   作者:曹中铭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分享到:
【字号

 
  曹中铭

  阿里巴巴上市再度引发市场关注。因为其合伙人制度未能得到港交所的认可,阿里巴巴赴港上市的大门似乎被关闭。日前有媒体报道称,阿里巴巴的IPO之路,或将推迟到明年,上市地点除了热议的香港、美国,上海也成为新的选项。
  阿里巴巴上市欲募集资金12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00亿元。考虑到A股的IPO至今未重启,以及800亿元的巨额融资行为,虽然阿里巴巴将上海也作为选项,但如果其融资的额度不能大幅缩减,A股其实也已将其拒之门外。更何况,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海外注册地等因素或将成为其A股上市的“拦路虎”。从这个意义上讲,阿里巴巴赴美国上市或许更理想,也能达到马云等合伙人坚持的要求。
  当新浪、搜狐等国内互联网巨头纷纷赴美上市,而A股投资者难分食其成长的一杯羹时,当在港交所挂牌的腾讯公司股价10年涨幅超过百倍,而A股投资者只能远远地“欣赏”时,对于投资者而言,当然更希望有阿里巴巴这样的互联网公司“莅临”A股。然而,当阿里巴巴真的将上海作为选项时,或许我们剩下的只有无奈。
  由于港交所无法给予阿里巴巴上市豁免,而阿里巴巴又坚守合伙人制度的底线,两者之间至今没有形成“交集”。对于港交所来说,在游戏规则面前一视同仁,比吸纳阿里巴巴一家公司上市更有实际意义。如果此次因为阿里巴巴而放弃了原则与要求,那么今后将会产生更多的“阿里巴巴”,港交所也将变成特权者的市场,这对其他公司是不公平的。更严重的是,这对港交所今后的发展与吸引更多优质公司上市将生产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如果因为阿里巴巴而失信于整个市场,其代价必将是巨大的。
  港交所对阿里巴巴说“不”值得尊敬,也是一个市场监管者应有的作为与表现。事实上,除了此次对阿里巴巴说“不”之外,港交所值得A股市场监管者学习的地方并不少。
  任何一个市场的新股上市都必须遵守游戏规则,而规则的红线则不能逾越,否则将损害到投资者的利益。而在A股市场中,仅仅就新股上市而言,存在的漏洞并不少。
  比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对发行人主体资格作出了“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的规定,“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正是因为有了此条款,诸多其时并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纷纷通过“特批”这一“绿色通道”混进A股市场。特批上市,在市场中造就了新的不公平,也导致游戏规则的红线被逾越。
  港交所此次对阿里巴巴说“不”,再次引起市场震撼的同时,更值得监管部门学习。诞生20余年来,A股市场不仅在制度建设上与港交所等成熟市场存在差距,在执行力、维护市场公平等方面同样如此。港交所对阿里巴巴说“不”,无疑又给A股的管理者上了一堂生动的监管课。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增发新股上市:潮宏基6255万股,10.75元/股;森源电气5379万股,13.3元/股 2013-09-12
· 21新股上市当年变脸 国信3项目净利降逾5成 2013-01-25
· 新股上市空窗近月 券商投行业务步入调整期 2012-11-30
· 分流新股上市拥堵之路 2012-11-20
· 新股上市首日 大股东增持不应提倡 2012-07-10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