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络金融犯罪 神马不是浮云
2013-10-17   作者:吴学安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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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马都是浮云”是一句网络流行语,而20岁的程序写手高阳却把它用作了新型木马病毒的名字。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这匹“神马”通过QQ传播在全国各地横冲直撞,窃走近百名受害人网银账户内的资金,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制造了全国最大一起网银盗窃团伙案。近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破获了这起盗窃案。这匹神通广大的“神马”,最终成为网络中的过眼浮云(10月16日《京华时报》)。
  自1996年国内发现首例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金融犯罪案件后,各地涉及计算机网络的金融犯罪频频发生。从国内金融业现状来看,在电脑广泛运用的银行结算、支付业务领域,网络安全还是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理应引起业界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对于一些银行电子化起步较晚,缺乏足够的财力和技术力量来解决计算机安全隐患的基层金融单位,潜在的风险更大。据报道,目前国内电子商务站点中,90%以上存在严重的安全漏洞。统计表明,近年来利用网络进行各类违法犯罪的行为,在中国正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目前已发现的黑客攻击案约占总数的15%。中国95%上网的网管中心都遭到过境内外黑客攻击或侵入,其中银行、证券机构是黑客攻击的重点。
  网络金融犯罪是一种高技术、智能型犯罪、由于网络本身有安全系统的保护,并且网络金融犯罪通常是以电磁信息形态出现的,所以使得一般人不易察觉到计算机内部软件资料发生的变化,不像其它犯罪那样有确凿的书证和物证。有时,金融犯罪行为虽已实施,但从外表上看不出什么变化,对网络运行也毫无影响,这就使得受害人很难觉察到犯罪行为的发生。即使犯罪行为已经被发现,仍有侦查上的困难,例如收集证据困难,犯罪现场不明确等等。此外,实施计算机金融犯罪的行为人,一般来说都是从事计算机专业或者与计算机有关的专业人员,他们大多数受过良好的教育,具有相当程度的计算机知识,且精通计算机软件和计算机操作技巧。为了达到犯罪目的避开计算机安全系统的保护和稽查,犯罪行为人往往事先编制好犯罪程序,具有相当的反侦查能力。计算机犯罪具有的专业性、隐蔽性、多样化等特点,无疑给公安机关侦破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与立法同等重要,来自打击网络犯罪第一线的报告并不容乐观:当前全社会对金融网络犯罪的防范意识和能力相当薄弱,司法机关在计算机金融犯罪方面的侦破能力、审判能力也不是很强。预防和打击金融网络犯罪并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当前网络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网上安全管理秩序仍存在诸多问题的实际情况,在前期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已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公安部决定自今年8月继续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深化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有效整治和规范互联网秩序。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集中打击整治,公安机关力争破获一批网上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摧毁一批网上违法犯罪团伙,打掉一批从事非法活动、现实危害突出的网站、账户,并会同相关部门整顿一批问题突出的网络平台和网络服务商、运营商,使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网络环境得到明显净化,人民群众依法使用互联网的意识明显增强,使用互联网的安全感和信任度明显提高。同时,公安机关还将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积极落实举报奖励政策;不断完善多警种联动合成作战机制,固化经验,建立一套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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