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15日发布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要根据行业特点,开展有选择、有侧重、有针对性的化解工作。
这份文件对化解产能过剩行业、尤其是对文件首当其冲提到的钢铁行业的过剩产能能化解多少?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际效果如何?现在还很难判断,但可以肯定的是,从根本上化解过剩产能以增加社会有效存量,仅仅依靠政府的文件还不够。
如果是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中,一旦某个行业产能过剩,产品滞销,企业劳动生产率不高,资本、技术和劳动力为求得利润最大化,这些东西都会自动转移,产能过剩现象会经过一系列淘汰、兼并而重新得到平衡,社会资源就会得到合理的配置,平均利润率也就得到实现。
可是,以产能过剩已成“老大难”的钢铁行业为例,2006年~2012年这8年间累计减少的粗钢产能7600万吨,却在同时期全国累计新增的粗钢产量产能达到4.4亿吨。
个中原因是权力进入了市场,扭曲了市场。各地现存的钢铁企业体量庞大,不仅贡献了当地巨大的GDP总量,还贡献大量的税收,另外还能解决就业压力。此外,各地都有做大做强钢铁产业的强烈愿望。
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不是没有市场因素,其行业和企业的收缩也不是完全不受市场因素的影响。今年上半年,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在市面流动性和银行信贷同时收紧的情况下,有所收缩,出现了一些整合兼并。可是到了三季度,央行通过逆回购工具向市场增加了流动性,而银行信贷投放量也急剧上升。在此情况下,钢铁行业略有反弹,钢铁企业似乎松了一口气,其化解产能过剩的步伐也有所停顿了。
现在管理层似乎感觉到了这一点,所以适时出台了这份《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这是因为目前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中,各级政府参与度较深,因此,完全的市场办法或难以推动这些产能过剩的行业作大规模的化解工作。
不过,要从根本上随时化解产能过剩,将过剩的产能真正转化成为社会有效的存量,各级政府必须退出市场,而将全部精力去建设好并维护好整个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