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通知,决定自本月起,降低本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未按要求降费,市发改委称,这并非北京市的价格政策问题,而是下面执行不力,任何一个部门不按这一规定执行最新收费,市民都可以举报,报一个查一个。(《北京青年报》10月10日) 此次通知降低的收费标准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农业、工商等多个部门。据此,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但记者走访了位于安定门东大街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咨询台服务人员表示,未过期护照丢失补办的收费标准目前没有任何变化,依旧是400元(另加20元加注费)。关于国家收费降低的说法,工作人员表示有所耳闻,但还没收到降价的通知。 如果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可能是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降低了一半,会减少有关部门的收费数额,所以迟迟不落实,多收一天是一天。而所谓“没收到降价的通知”或许只是一个借口?当然,北京出入境管理总队也可能确实没有收到有关文件,或者收到了还在办理之中,等待领导批示。 由此想到一个老问题,国家发改委的文件“旅行”到北京市公安局需要多少天?曾经有调查指出:一份由中央发出的一般性文件,传递到基层至少需70天。但这不应该适用于北京,因为北京任何一个部门距离各个中央部委,都在一天的行程之内。一份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为什么迟迟得不到落实,到底被谁耽误了? 第一,是被北京市发改委耽误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文件是今年8月2日发出的,而北京市发改委转发文件是2013年9月29日。这里竟然花去了58天时间,不知道为什么要拖这么久。而且,北京方面已经违反了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各省(区、市)价格、财政部门要于9月底前,将降低后的收费标准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事实上,北京市发改委的文件发布时间已经到了10月9日。 第二,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也有责任。因为同为北京市的下属部门,位于水碓子东路的北京市正阳公证处,
“十一以后遗产公证费用都已下调”。据业务员介绍,自10月1日起,公证处均接到通知,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公证收费从之前按受益额2%的固定比例,改为分梯度累计收取。可见,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的办事效率确实有问题。市发改委说他们执行不力也是有道理的。 这份文件为什么在同一个城市“旅行”2个多月而没有得到完全落实,原因并不清楚,估计与官僚主义作风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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