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发展还需法治助推
2013-10-09   作者:舒天烈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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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旅游法》到旅游产业,法治和市场的有机结合,正可成为服务业改革和转型的窗口与突破口。
  3124.51万!刚刚过去的国庆“黄金周”,125个旅游城市和景区接待了如此庞大的客流。若算上未纳入监测的地方,这一数字将更为惊人。如此庞大的市场、如此旺盛的需求,正说明黄金周第一天开始实施的《旅游法》之必要。
  不过,这个黄金周也是《旅游法》的一次大考。有报道称,因为过去的“赚钱手段”被明令禁止,不少导游开始歇业在家进行观望。即便是导游的“观望心态”也透露出,这部被寄予厚望的法规,现实中仍有不少“软钉子”。
  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的禁止,无疑是向整个旅游行业的潜规则宣战。一直以来,“零负团费”、增加购物点、强迫购物等行为,可说是旅游行业“公开的秘密”。之前曾有导游《佣金分配表》被曝光,最高提成比例可达50%。这甚至让旅游的纠纷从境内演到境外:2010年香港导游辱骂内地游客的“阿珍事件”,正是这样的旅游业丑闻。
  《旅游法》和旅游行业,可谓息息相关。一方面,“徒法不足以自行”,需要导游薪酬机制、旅行社和景点管理机制等一系列调整,彻底扭转潜规则的存在空间,才能真正具备《旅游法》实施的土壤;另一方面,挟国家立法之威,《旅游法》对于推动旅游市场的这些改进,正是整顿市场、加强监管的最好契机。是陷入死循环的怪圈,还是获得相辅相成的效果,全靠相关管理机构的智慧和决心。
  应该说,目前中国的旅游市场和旅游产品,都还相对低端。“上车睡觉、下车尿尿、景点拍照”的行程安排俯拾皆是,大打价格战、推销牌的情况在旅游旺季尤显普遍。在某种程度上,《旅游法》的实施会挤压一些价格空间,黄金周期间出境游变少,就是一个例子。但这也会给旅游产业以转型升级的压力和动力,把目光放到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创新旅游产品者,才能在新一轮的洗牌中胜出。
  黄金周刺激的旅游需求井喷,折射出中国服务业的巨大发展空间;旅游行业的种种乱象,也是服务业存在问题的表征。正如李克强总理所强调,服务业是改革的“新支撑点”。在这个意义上,从《旅游法》到旅游产业,法治和市场的有机结合,正可成为服务业改革和转型的窗口与突破口。可以说,这已经超出一部法规、一个产业,成为有着全局意义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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