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后,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众所周知,对外采购公共服务在中国出现的时间不短,从1996年政府采购试点算起已有17年时间,但目前的采购发展仍比较落后。 从某种意义上说,扩大政府公共服务采购并不是政策的全部,国务院在当前推动相关政策的背后,透露了更多的改革含义,如果执行下去,对于政府和市场都具有重大的意义。以笔者之见,国务院扩大购买公共服务的改革方向,符合现代服务型政府科学执政的理念。可以认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助于地方政府从行政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有助于通过市场化的机制来完善城市管理,节约政府公共支出。正如有评论所言,政府扩大购买公共服务,不但使现代服务业有了发展平台,而且有别于扩大生产能力的产业投资,既是实实在在的民生投资,亦是实打实的“有效内需”。 《指导意见》提出,“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这就是一个重要信号。如果我们回顾李克强出任总理以来的改革就会发现,这与“简政放权”的思路是一致的,今后政府要向市场放权。过去,很多政府部门手里把持着审批,那就是拿着政策在弄权,支配资源分配。这也成为政府部门寻租和腐败的重要来源。但如果交给市场去办,那就不一样了。在很多市场化的领域,市场的鉴别力和效率远超过政府,如果由市场来承担,效果将大为不同。中央强调的“改革红利”,实际上就来源于这样的改革。 更重要的一个信号是,政府扩大向社会购买服务意味着政府将要“减肥”,这牵扯到成千上万人的利益。今后如果扩大购买服务,政府就没有必要维持那么大的队伍了。 需要强调的是,“政府减肥”并不只是实现政府改革的理想问题,它还与当前政府现实的财政压力紧密相关。今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速下滑,财税增收难度空前加大,从过去20%至30%的增速一下子降到个位数甚至零增长,各级政府的财政开支都高度紧张。但现在政府还在推减税的改革,如果不“减肥”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也许会有人说,政府“减肥”之后没人干活怎么办?其实这个问题并不让人担心。即使现在政府把控着大量的资源和事权,很多该做的事情实际上也没有人干。与其如此,还不如政府干脆放手,让市场来干。 国务院推动扩大公共服务采购的社会化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在新的内外压力下,政府很可能会放权、减人、减事,而政府“减肥”将对今后的社会经济发展都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最重要的是建立透明的购买流程和完善的监管机制。独立的第三方监督管理机制非常重要,因为公共服务领域资金回报率的确定、成本的核算、价格的确定、服务质量的标准等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经营者与监督管理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需要独立的监督机构评估信息的真实性和保证竞争的公正性。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推进公共服务提供的市场化,是因为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为政府提供了包括特许经营权在内的审批、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权力,很容易在缺乏外部监督的情况下滋生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