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将鼓励推广“以房养老”,引起内地民众的热议。不少人士认为,“以房养老”是对中国养老资源的一项积极补充,对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金问题和盘活已有房屋资源都有积极意义,但“以房养老”在内地的推广普及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实际上,“以房养老”这种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最早起源于欧洲,近十几年来在美国、日本迅速发展,一般是老人投保后继续在原有房屋居住,同时以房产价值与平均预期寿命等进行核算,按月领取给付金。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房养老”在海外市场已经发展多年,有相当多可供内地学习的经验。不过,从上述业内人士对内地推广“以房养老”所提出的问题看,并非所有海外“以房养老”经验都可以照搬照套,因为内地养老市场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特色,而香港在文化、市场结构等方面都与内地十分接近,因此,香港的成功经验相对更加值得内地认真研究和借鉴。 据了解,香港特区政府于2011年正式推出了“安老按揭试验计划”,2012年进一步就计划提出优化方案。香港特区政府的做法是,由具备政府背景的按揭证券公司决定牵头开发养老按揭产品,鼓励银行提供安老按揭贷款,按揭证券公司向其提供按揭保险,降低银行和老年人的风险。 从香港的养老按揭计划来看,其实质就是一个贷款安排,申请人需要向银行缴付利息,但利息只是计入总欠款内,最终将以物业偿还。同时,申请人还要支付两部分的按揭保费,包括基本按揭保费和每月按揭保费;借款人申请前还要先接受法律顾问的辅导,需支付约3000港元辅导费以及签署按揭文件的法律费用。 正如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副教授汪伟所言,归根结底,“以房养老”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产品,其能否最终在内地推广和落实,首先要考虑从社会保障、服务老年人的角度出发进行产品设计,其次还要接受市场的检验。从香港推广“安老按揭试验计划”的经验看,特区政府正是遵循了这一原则,才令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得以在香港顺利落实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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