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月12日)本报《重仓重工转债基金遭遇疯狂套利》和《该出手时当出手
基金应果断暂停全部申购》两篇文章,报道了投资者大举套利重仓持有重工转债基金,摊薄老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事件,引发证券业内高度关注。 人们不禁要问,面对投资者的疯狂套利行为,重仓持有重工转债的基金公司底线在哪里? 在此次重工转债“套利门”事件上,部分基金净申购超过基金资产净值50%、100%甚至150%的时候,基金公司仍未采取暂停全部申购的行动。难道非要等一只重仓持有重工转债的基金份额激增200%、300%甚至500%以上,投资者利益被摊薄七、八成以上,基金公司才去采取暂停全部申购的行动? 一只开放式基金需要保持日常的申购赎回,不用因为重仓持有重工转债,在中国重工一停牌马上暂停全部申购,但当一只重仓持有重工转债的基金突然申购放量时,只要有10%或20%的净申购,都应该引起基金公司的高度警觉,果断地采取暂停全部申购的行动。 事实上,基金公司不提前阻止投资者套利,背后也有自己的利益在里面。重仓持有重工转债的基金申购多了,基金公司赚取的管理费也多了,并且申购得越早基金公司赚取的管理费越多,部分基金公司还以重仓重工转债为理由,向一些机构或个人推荐相关基金进行套利。 6年前的2007年三季度,基金公司也曾发生过一次与转债有关的重大事件:3家基金公司旗下5只基金所持有的上电转债忘记转股,结果200多元的转债被上市公司以约103元的价格强制赎回,导致了基金持有人损失约2200万元,最终3家基金公司不得不动用风险准备金赔偿了基金持有人的损失。 此次重工转债“套利门”事件,相关基金的老持有人的利益明显被摊薄很多,仅在重仓持有重工转债10%以上的债券基金中,就有3只产品被摊薄超过50%。对于这种严重损害老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公司是否应该动用风险准备金赔偿老持有人损失,值得基金业内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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