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优先股试点消息搅动股市,有人认为,优先股仅仅是给上市公司融资设计的一种形式而已,不能决定股市行情走势,目前市场大肆炒作是在借题发挥。笔者认同目前行情具有炒作成分,但也认为A股市场引入优先股制度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由此可能形成改革红利和制度红利。 优先股通常会预先设定股息收益率,其股东一般没有投票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表决权,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优先股种类很多,比如有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指有权按照发行时规定的条件和价格将其转化为普通股;又比如有可调息优先股与不可调息优先股,可调息优先股是指股息率不是固定的,而是可以调整的优先股等。 有必要对优先股和可转债进行区别。事实上,两者都具有股票和债券的特性,两者均可取得固定比例的收益,而且可转换优先股和可转债都可转换为普通股,这方面两者有交叉。但是两者也存在着原则性的不同,优先股所体现的法律关系是公司和股东之间的投资法律关系,受公司法律制度的调整,优先股基本属性为股票,兼具债券特性,优先股股东在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时,排在债权人之后、普通股股东之前。而可转债的基本属性是“债”,可转债比股票有优先偿还公司资产的要求权,可转债债权人有权利按照约定的转股价格把债转换为股票,当然如果股价下跌到转换价格以下时,投资者还不如直接在市场买入股票。 优先股有很多好处,比如,银行发行优先股可以充实公司的资本。优先股股息等于面值乘以股息率,按照目前的市场环境,优先股股东对10%股息率应可基本满意,而上市银行净资产收益率多数都在20%以上,这样,刨除给优先股的回报,上市银行还可从优先股的募资中获取“剩余价值”,加上优先股无表决权,不影响普通股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普通股股东也可由此受益。 在美国,优先股市场规模从1990年的530亿美元增长到了2005年的1930亿美元,增长较快,当然,与同期股市和公司债规模相比仍然偏小。笔者认为,在A股市场推行优先股制度,具有比其它市场更为重要意义。A股市场发展至今,股票仍然主要是投资者(确切来说是投机者)的投机筹码,而非投资工具,过度投机是年轻A股市场的最大弊端,A股市场需要补上股票价值投资这一课,而优先股作为债券与股票之间的一种投资产品,正可帮助股市投资者慢慢感悟股票价值投资真谛。 为什么选择优先股而不是可转债,笔者觉得优先股主要是股性,而可转债主要是债性,现在需要培养的是投资者股票价值投资理念,而且不少人购买可转债的一个目的就是要转换成普通股套利,夹杂更多投机目的。 优先股同样可以交易流通,也可形成市场价格,优先股的理论价格=每股年股息/贴现率。当然,是允许优先股在沪深交易所市场交易、还是在新三板等场外市场交易,值得探讨研究。 什么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发行条件需要明确。对于一些经营稳健、盈利能力较高的公司,自然不在话下。对于经营不善的公司,或许不应该赋予其发行优先股资格,这些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低,甚至亏损,公司利用优先股募资所获收益有限,却要按照约定支付较高的优先股股息,这对普通股投资者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当然,有些经营较为稳定的公司在金融危机等突发事件影响下造成重大损失或流动性不足,只要公司基本面、公司治理基本健康,同样应该允许其发行优先股救急,这类公司是值得救助的。在上轮金融危机期间,美国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救助不少是采取购买优先股方式,这同时也稳定了金融秩序。 对于什么样的投资者可以投资优先股,笔者认为不宜限制过严。国外优先股投资者基本上以机构股东居多,A股市场正在由投机向投资艰难过渡,应该允许散户也利用这个投资工具来得到投资理念的感受和熏陶,当然,股票价值投资理念的培育是个漫长过程,需要慢火功夫。另外,国有大股东保留部分普通股,将大部分持股转化为优先股,这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效率,更容易由此释放改革红利,更值得大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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