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国家审计署官网发文称,对社会抚养费的关注度不够,近年未组织过全面审计,也未能全面掌握这些资金的底数以及相关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卫计委有关负责人9月3日说,这笔钱不是没有去向,计划生育经费管理方面很多年前就已经提出收支两条线,坚决反对放水养鱼、钓鱼执法等做法。今年7月,浙江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个省份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预算信息;9月1日,全国14位女律师联名向国家审计署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审计情况信息。审计署和卫计委的说法,可以视为对律师们要求的回应。民众向政府部门提出了基于公众利益的要求,政府部门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作出回应,这是现代社会里民间和官方的正常互动。具体到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律师和相关部门的立场不同,官方的一两次回应未必能完全解开民间人士的疑惑,但有对话就有了讨论问题的氛围,有讨论空间就有可能达成共识。 国家审计署说,审计重点主要集中在投资额大、社会较为关注、资金较为集中的重点资金和项目上,而对资金额相对较小、使用较为分散、涉及特定地区或特殊人群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社会抚养费、扶贫资金等的关注不够。从理论上说,审计署的人员配备是有数的,而社会上需要审计的资金和项目是无限的,他们的确不可能将所有的账目置于审计范畴之内。不过,社会抚养费虽然征收对象分散,但总数并不小。有报道说,17省2012年的征收额达165亿元,这笔巨款已经可以兴建一个特大工程。而且除了巨富家庭之外,单笔抚养费对于征收对象而言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他们有权知道自己缴纳的钱究竟流向何处。因而,无论是着眼于公众需求还是缴纳者的个体愿望,审计署都应该将社会抚养费纳入视野,密切关注。即使因为征收行为过于分散,不可能具体到每一笔资金,至少也应该以抽查的方式将之规范起来。 卫计委的回应相对笼统,只说社会抚养费是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制度管理的,并且表明了反对放水养鱼和钓鱼执法的态度。看规定,社会抚养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统一上缴国库,与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脱钩,计划生育的工作经费由财政单独拨款。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社会抚养费的分配权在县级政府或县级计生部门,县级计生部门抽取一定比例之后,大部分返还给了基层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会拿出一定比例奖励给基层计生干部,同时拿出一定比例当做工作经费。民众的疑虑由此而生:社会抚养费本是为调节资源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可是有些地方却把比例不小的社会抚养费用在了人员开支上,这究竟是何道理? 人们的疑问并非凭空产生,而是源自他们对基层工作的贴近观察和通过各种渠道的见闻了解。有此疑虑的人多了,便形成了要求公布社会抚养费去向的公共舆论。对于这种指向性明确的民间吁请,有关部门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既要公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总额,也要对开销和去向进行说明。这既是一个打开公众心结的过程,也是政府部门阳光行政、自我完善的进步。如果敢于对社会抚养费的实际流向予以公开,就可能彻底打破“维护部门利益”之讥,而这笔巨额资金也就有可能把较大的比例用于反哺公共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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