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证监会通报了对“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查处结果: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亿元,同时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处罚体现了证监会“钢腕治市”的高效与“上限处罚”原则,对于市场来说显然是有震慑力的。
但是,这次证监会的“钢腕治市”,仍然面临着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难题。证监会对光大证券开出了5.23亿元的罚单,并不意味着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作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来说,他们在乌龙指事件中的损失仍然很难得到赔偿。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投资者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受到的损失,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是,由于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还没有出台关于内幕交易案索赔的司法解释,地方法院很难立案,也很难判案。更何况投资者损失的认定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因此,如何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这无疑是“钢腕治市”所面临的最大难题。虽然平安证券有设立专项赔偿基金补偿投资者的先例,但这需要有关当事人自觉自愿才行,不是投资者单方面能够设想的,而且这也不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常规途径与主要途径。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还需要证监会积极推动司法部门尽快完善司法制度,解决投资者通过司法途径索赔难的问题,同时积极引进集体诉讼制度。只有如此,再发生类似于光大证券乌龙指这种事件的时候,投资者的利益才能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