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将“石化双雄”晾在了十分尴尬的境地。现场核查显示,中石油、中石化减排工程措施建设明显滞后,治污工程工艺落后运行效果差,隶属企业环境问题较多,均被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核。 中央企业本应在节能减排中率先垂范,然而两家石油集团在环境保护,尤其是污染减排方面,交出的却是一份不及格的答卷——连续两年未完成减排任务。如此结果,令人遗憾,发人深省。 “石化双雄”竟然成了污染大户,成了减排的“矮矬穷”,是技术、资金问题吗?显然不是。隶属于两家石油集团、在海外7个国家的炼油企业,吨油污染物排放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即是明证。在海外的环保水平能达到世界领先,在国内却达不到及格线,减排进度甚至大幅落后于全国各省和其他一些央企,“非不能也,实不为也”。 从2011年开始,中石化就把绿色低碳作为公司重要战略,自称“污染的钱一分不赚”;中石油也宣称“牢固的清洁生产理念已深植所属企业”。遗憾的是,尽管去年两家集团公司为减排启动了大规模的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但从结果来看,减排工程设施建设和运行仍然明显滞后。两家石油集团炼油产能的48%集中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大气复合污染严重的地区,下属企业污水排放和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却还在执行17年前的低标准。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化学需氧量浓度常年超标排放,长岭分公司氨氮超标16倍,湛江东兴公司生产污水通过雨水系统直排,新中美公司擅自拆除废水处理装置并通过自来水管稀释排放;中石油多家公司硫磺回收装置不能正常运行,甚至个别企业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弄虚作假。要达到向社会承诺的目标,“双雄”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央企业肩负着国家经济发展的重任,在搞好节能减排、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理应带好头。事实上,此次减排考核结果显示,除中石油、中石化外,其他6家中央能源企业所属的燃煤发电装备,全部安装了脱硫设施,50%安装了脱硝设施,有望在2014年7月1日前实现污染物排放达到新的标准。这些央企的有力行动,带动了地方电力企业纷纷跟进,发挥了央企在污染减排中的应有作用。 环保部对中石油和中石化集团炼化行业新改扩项目实行环评限批,既表明我国在污染减排上的坚定决心,也给“两桶油”提出了要求。如果两家企业能够针对新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在努力多还污染旧账的同时,不欠新账,在今后的考核中交出一份优秀的环保答卷,创造与其经济效益相匹配的社会效益,才是真正的“石化双雄”。 “十二五”规划明确了节能减排的多项约束性硬指标,这被视为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目前,“十二五”时间已经过半,各有关地区、企业都应该对照节能减排目标,查找差距,抓紧落实,莫越红线。人们期待着,“十一五”末一些地区为突击节能减排而拉闸限电的闹剧不要重演;人们期待着,空气清新、水流清澈的美丽中国早日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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