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联“收编”第三方支付的背景下,支付宝前日宣布停止所有线下POS业务。
明眼人都能看出,银联极力“收编”第三方支付,其实是奔着收取“买路钱”的巨大利益而来的。令人奇怪的是,银联虽然作为企业,却扮演着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角色。银联出台文件对第三方支付进行所谓的规范,貌似在扮演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责,但作为经营机构并且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这种规范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值得商榷。
银联出台文件“收编”第三方支付业务有垄断嫌疑。目前,银联完全垄断了银行卡跨行清算渠道业务,并从中获益匪浅。没想到半路杀出个以支付宝领衔的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居然与银行私下连接绕过银联开展线下支付清算业务。面对地盘和利益双重受损,银联岂能坐视不管?只有强制性“收编”或者迫其退出市场,才能彻底垄断跨行清算业务。在国家鼓励金融创新的大背景下,银联“收编”非金第三方支付业务不仅有垄断之嫌,也不利于金融支付业务创新,会使整个行业发展出现倒退,并会侵害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因为通过银联转接后增加的费用必然会被转嫁给商家和消费者。
因此,必须理顺非金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管理体制。无疑,央行才是唯一的管理机构,银联不能继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了,银联垄断跨行支付清算业务的格局应该打破。在管理部门无所作为的情况下,互联网企业创新出挑战银联垄断地位的第三方支付业务是一件大好事,应该给予支持和肯定,决不能被强制“收编”甚至扼杀。